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必须是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必须是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工俭学态度端正、积极认真完成工作,有责任心;
7、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各档标准如下:一档2500元、二档4000元/年,按秋季和春季分两次发放,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要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要在次年5月底前发放。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取得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进入学校贫困生资料库人员者);
7、勤工俭学态度端正、积极认真完成工作,有责任心。
先进班集体奖学金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创造文明、整洁的育人环境,特设立先进集体奖学金,授予、“优良学风班”、“优秀教室”荣誉称号。
(一)优良学风班10个,奖金500/班;
(二)优秀教室10个,一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个;二等奖3个,奖金500元/个;三等奖5个,奖金300元/个。
优良学风班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班级学习氛围浓厚,上课迟到、旷课的现象少,上课精神风貌好,成绩居年级前列。
(二)班级干部成绩优良、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工作,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
(三)全班学生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全班学生参评学年内无学校纪律处分。
(四)班级全体学生主动加强自身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或比赛。
(五)曾被学校评选过优秀班级。
先进个人奖学金名额分配及条件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特设立先进个人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
(一)大财十佳大学生奖学金10名,奖金5000元/人;
(二)学习奖学金,本专业人数超过200人按2人计算,本专业人数少于200人的按1人计算,奖金1000元/人;
(三)科研奖学金按实有人数,奖金500、1000元/人(学校认定的省级核心期刊500元、国家级核心期刊1000元);
(四)道德风尚奖学金10名,奖金1000元/人;
(五)特长奖学金按实有人数,省级大赛获奖,奖金500元/人;国家级大赛获奖,奖金1000元/人;
(六)生活管理奖学金20名,奖金500元/人;
(七)考研奖学金按实有人数,奖金300、1000元/人;(考取985、211学校研究生1000元)
(八)创新创业奖学金5名,奖金1000元/人;
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校级纪律处分、无违法行为。
(四)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学生义务,按时缴清学费,参评学年无恶意欠费(所欠费用未经学校批准免交或缓交的,视为恶意欠费)。
(五)、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测评达到相关奖项要求。
综合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的参评对象
凡属我校国家正式计划招收的本科生、专科生(包括委陪生)均有资格参评东北财经大学综合奖学金。
2.综合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①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
②一等奖学金金额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金额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金额为每学年600元。
3.获综合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远大共产主义思想。
⑵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⑶学习目的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⑸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其本学年度综合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⑵无故旷课,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
⑶违反学校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者。
⑷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二、大连财经学院简介大连财经学院(Dal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学校是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转设组建的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法学、文学、艺术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民办高校。2013年5月14日,教育部批准将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转设为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