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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20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20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 工程”和“双一流”建设(A 类)高校,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20 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 133 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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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 1998 年 9 月 1 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 160cm。


3.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 网上报考


1. 报名:

2020 年 2 月 6 日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login.jsp)“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 2020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 缴费:

2020 年 2 月 6 日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 160 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 100 元/人;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 80 元/人;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 80 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考试时间确定:


2020 年 2 月 6 日前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考试时间、戏剧影视文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初试时间统一安排。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复试、三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复试、三试通知。


4. 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 2020 年 2 月 10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考生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 2020 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 2020 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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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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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 校考各专业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7.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 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 10000 元/学年,其他各专业 8000 元/学年。

七、 校址及联系方式

1. 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邮政编码:100875

2.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3. 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 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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