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加分申请表)
10月25日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考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身 份 证 号 | |||||
报名号 | 照顾类别 名称 | 照顾类别 代码 | ||||
学籍所在学校 | 就读起止时间 | |||||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 | 迁 入 时 间 | |||||
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民 族 | 身 份 证 号 | |||
父 亲 | ||||||
母 亲 |
县(市、区) 民族工作部门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 日 (盖章) |
市(地) 民族工作部门 复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 日 (盖章) |
省民宗委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 日 (盖章) |
附件4
黑龙江省照顾录取类别代码表
照顾类别代码 | 照顾录取类别名称 |
01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02 | 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 |
03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
04 | 台湾省籍考生 |
05 | 烈士子女 |
06 | 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
07 |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国家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
08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
09 |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
12 | 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
13 | 5A级青年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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