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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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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东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东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

2021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改革省(市)公布的2021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等8省市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

东北大学介绍

东北大学,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三方重点共建,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了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是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张学良将军任校长。1949年3月,在东北大学工学院、理学院(部分)基础上成立沈阳工学院;1950年8月,定名为东北工学院。1960年10月,学校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3月,复名为东北大学。1997年1月,原沈阳黄金学院并入东北大学。 学校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截至2020年2月,含分校在内,学校占地总面积2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有教职工4470人,其中专任教师2741人;全日制在校生4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0059人,硕士研究生13212人,博士研究生4176人,各类来华留学生15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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