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
黑龙江省教育厅
综合
民办

大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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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理事单位之一。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新校区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环境幽雅,为走进东方的莘莘学子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创造一流的成材环境。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40个本科专业,其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12073人。学院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宗旨,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凝炼形成了“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各类应用型本科人才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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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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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
毕业5年月薪
哈尔滨市
最多去向城市
其他
最多去向行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就业前景最好的专业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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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满意度

4.5

1410人投票

5
76%
4
12%
3
5%
2
2%
1
5%

院校环境满意度

4.5

1385人投票

5
78%
4
12%
3
6%
2
1%
1
3%

生活满意度

4.3

1319人投票

5
68%
4
13%
3
9%
2
4%
1
6%

科研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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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硕士点
0
博士点
重点专业
重点学科
0
重点实验室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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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名称发布时间备注内容
黑龙江东方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1 14:40: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黑龙江东方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10 16:36: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8 08:38: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6-16 11:32: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