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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0571-88907516、88908163、8890759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11日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010588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11238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11877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12907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20770

色彩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31285

色彩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31288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31306

速写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31878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70586

素描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100909

色彩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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