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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1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2021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报名条件

我校2021年自强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

浙江大学介绍

浙江大学,简称“浙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九校联盟(C9)、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称誉为“东方剑桥”。 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求是书院,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浙江大学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在12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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