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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

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在2011年5月6日由吉林高考网正式公布。具体加分条例有如下:

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投档。

1.按中办发[2000]28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基[2001]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终审确认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2.省台联终审确认的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6.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投档。

1.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

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3.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据了解,2011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吉林省所有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招生办和中学在上报高考照顾加分考生信息前,要对本辖区、本校享受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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