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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简称“对外经贸大学”、“贸大”,英文简称“UIBE”,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学校始于1951年创建的贸易部高级商业干部学校,1954年合并组建为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60年列入首批64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从1954年至1960年,我校是新中国唯一被批准从事国际贸易教育的高等学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国最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院校之一,学校与美、英、法、德、日、俄、意、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截止2012年,学校已和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芬兰、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新西兰、俄罗斯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六十多所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根据我校国际化的办学特色和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2016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和报考方式

1、具有外国语保送资格,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资格学生名单范围内。报名由个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

2、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可以报考我校英语类三个专业和外语类(非英语专业)所有专业。

3、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的可以报考我校日语专业。

4、考生根据专业兴趣和我校招生计划自由报考,中学审定,按照英语类和外语类(非英语专业)两个类别分别报考,每个类别可以报考三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是平行志愿。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

6、英语类的英语专业要求报考学生形象气质好,口齿清晰流利,对新闻播音有兴趣,有志于从事财经新闻工作。该专业学生大学期间需在美国学习一年(在美国学费为10000美元左右,生活费自理)。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为100人(根据生源情况予以调整),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类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备注
英语类商务英语40人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翻译20人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英语20人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外语类(非英语专业)日语、德语、法语、俄语、朝鲜(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20人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报考日语的语种为日语和英语)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凭我校下发的认证码登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4日。

2、除递交网上报名申请表外,考生还需邮寄如下报名材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表包括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和外语教师用表。请申请者从报名系统内下载并打印(A4纸)网上提交的三份申请表。

《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用相应语种手书,内容需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同时可介绍个性特点与个人爱好,专业志向与才能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并将考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陈述结尾落款处。

其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

请于2016年1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中学为单位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所有申请表、个人陈述以及成绩单复印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A4标准)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本科招生网随时查询材料是否邮寄到我校,以及初审结果、测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考核录取

1、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教授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举行的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面试内容为语言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考生报到时间为1月14日)。测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测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3、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报考类别,考生按测试总分排队,按照招生计划和报考志愿顺次录取,录取中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外语成绩高的优先选择所报专业志愿。

4、复核审查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2016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5、公示及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同时将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六、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电话:010-6449216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七、其他规定

1、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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