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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主要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重庆机器制造学校。1956年,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创建。1999年,重庆机器制造学校和重庆机械职工大学合并;2000年,升格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学校被教育部、澳大利亚发展署确定为中国(重庆)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学校;2004年,在重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评定为“优秀”;2006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高职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3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报名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015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报名及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考生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我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

说明:1.学费:实际学费收费以2015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收类别,同一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2.普通理科考生可报考所有专业,普通文科考生可报考除类别一以外其他专业。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第四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通过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21日17:00)

2.《准考证》领取: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

第十四条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考试地点:普通文理科考生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对口高职考生考点参照准考证。

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15年4月4日-5日(上午9:30—下午5:00),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

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试内容

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技能基础测试和面试两部份组成,满分为300分。

(1)职业技能基础测试: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我校自主命题,满分为200分。(注: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

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直接使用“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以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五章成绩、分数线及预录结果公布

第十五条查询成绩

学校于2015年4月9日前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同时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六条分数线公布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相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及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各单招院校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公布

2015年4月10日,学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考生可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二次征集志愿

若学校预录取后专业还有计划缺额情况,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还可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报考我校。2015年4月17日,我校开展第二次预录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2015年4月17日-23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六章录取和确认

第二十条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学制药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3.录取原则:按招生类别、普高及中职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考核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即可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预录取考生确认手续办理

1.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22日-23日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2.2015年4月24日前,学校将高职单招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校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三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1879222;

3.按照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www.cqipc.net

电话:023-6187905161879050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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