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以上项目若有变化,按国家当年实际标准发放。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不可重复获得。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 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思想道德品 质优秀;
(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 生;
(二)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同时位居班级第一;
(三)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优 先参评。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当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至少位居班级前50%。
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当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集体奖奖励标准
1、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500元;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300元;
2、被评为校级特色示范寝室,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校级文明特色寝室,一次性奖励200元;被评为院级文明特色寝室,一次性奖励100元。
个人综合奖奖励标准
1、被评为校级优秀大学生,一次性奖励200元;被评为院级优秀大学生,一次性奖励100元。
2、被评为校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一次性奖励500元。
3、被评为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800元;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200元;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元。
4、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元。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元。
个人单项奖奖励标准
1、学习成绩奖
被评为特等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评为一等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被评为二等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三等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600元。
2、学科竞赛奖
学科竞赛奖励总额原则上控制在2000元以内。具体参照《关于院系学科专业竞赛奖励的暂行规定(试行)》(鄂经院学函〔2010〕19号)。
3、科研创新奖
(1)凡在A类期刊(以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类分级目录为准,下同)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凡在B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凡在C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4)凡在D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4000元;
(5)凡在E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6)凡在F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7)公开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著作、科研成果,或创新发明成果,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参照以上奖励标准执行;
(8)团队获得科研及发明成果,其奖励标准亦参照以上奖励标准执行。
其它奖
(1)毕业时考取国家重点大学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的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800元;考取一般大学或一般科研院所的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2)被上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者,奖励200-1000元;
(3)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奖励的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