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奖学金的评定
奖学金分为: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专业奖学金
(一)专业奖学金的等级及比例
类别 | 等级 | 金额(元) | 占学生总人数% |
师范 | 一等 | 300+基本奖学金 | 5% |
二等 | 200+基本奖学金 | 10% | |
三等 | 师范类基本奖学金 | 100% | |
非师范 | 特等 | 2000 | 1% |
一等 | 1200 | 5% | |
二等 | 700 | 10% | |
三等 | 300 | 20% |
(二)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我院《学生守则》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无旷课现象和舞弊行为。
(2)热爱本专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且身心健康。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文明习惯。
2、非师范类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评定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本年级前2%之内,专业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前三名。
3、师范类、非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的评定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1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30%之内。
(3)本学年度无违纪和考试不合格现象。
4、师范类、非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的评定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在本班前2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50%之内。
(3)本学年度无违纪和考试不及格现象。
5、师范类、非师范类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评定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本学年度无违纪和考试不及格现象。
(3)非师范类须在综合测评本班前40%之内者。
二、单项奖学金
(一)学术成果、创新能力奖学金
学术成果、创新能力奖学金暂设学术科技竞赛奖、学术科研成果奖和科技发明奖。
1、学术科技竞赛奖
(1)评奖范围:
国家、省(部)级竞赛活动获正式的名次或等级奖以上者。
(2)奖励标准:
国家级集体项目每项4000元,个人项目2000元;
省(部)级集体项目每项2000元,个人每项1000元。
2、学术科研成果奖
(1)评定范围:
在国家、省、市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成果。
(2)奖励标准:
A、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科研文章每篇奖励200 - 1000元,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科研专著每部奖励2000 - 5000元;
B、省级刊物发表学术科研文章每篇奖励200 - 300元,在省级出版社(含高校出版社)出版学术科研专著每部奖励1000 -2000元;
C、高等学报刊物发表学术科研文章每篇奖励100元;
D、以上各类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科研文章按该项奖的四分之一给予奖励;
E、文学作品的中、长篇小说、散文集、诗集按出版社的级别比照学术专著奖额的二分之一给予奖励。
3、科研发明奖
(1)评定范围和比例:
受到国家和省(部)级组织的正式鉴定认可或取得国家专利局的发明专利项目。
(2)奖励标准:
每项奖励2000元。
(二)学习成绩优秀奖
(1)学年内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或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各种专业考试、竞赛成绩优秀。(90分以上)
(2)该学年的考试考查无不及格课程。
(3)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总人数的前30%之内,且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4)奖励标准100元。
(三)各种竞赛奖
(1)国家级(指全国性运动会或艺术比赛、全国先按类别举行的运动会或艺术比赛按省部级对待),各项比赛中,集体项目每项奖励1000元,个人前1 - 6名奖励1000 - 500元。
(2)在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集体项目每项奖励400元。个人前1 - 3名奖励300 - 100元。
(3)比赛活动获奖不复加奖励,取最高级给予奖励。
(四)精神文明奖学金
评定比例和范围:按学生总人数5%评定,范围包括:
(1)舍己救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者;
(2)拾金不昧、积极帮助他人者;
(3)遵纪守法,坚决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
奖励标准:100元,特别突出者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