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必须曾获得校级以上(含)一等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称号;(五)勤俭自强,积极向上;(六)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和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全省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将向获奖学生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全部合格,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在前 24%以内,三年级以上(含)学生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含)先进称号;(五)勤俭自强,积极向上;(六)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奖学金分为:董事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学生综合奖学金、学生考研奖学金。 董事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4人,奖励金额为每年10000元;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8人,奖励金额为每年6000元。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学期1000元,占所在专业学生的3% ,二等每学期500元,占所在专业学生的3%,三等每学期300元,占所在专业学生的6%。学生考研奖学金按照学院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执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学习目的明确,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勤奋学习,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查)成绩为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受纪律处分学生在受处分的学期,不具备参评奖学金资格。5.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德育素质评分不及格,不具备参评奖学金资格。
2、大连科技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