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4000元(甲等)、3000元(乙等)和2000元(丙等)3个档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当年国家政策为执行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级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有:学习进步奖、科技活动奖、社会活动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等。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及评选比例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800元,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三等奖学金400元,按学生人数的14%评定;单项奖学金1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成绩良好,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身心健康,并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注意公共卫生;
5、学年度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理或处分。
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特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列于省(市、区)文、理前100名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
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奖励每人10000元。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一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3%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二等奖获得者。
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奖励每人6000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二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5%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三等奖获得者。
入校当年结合个人志愿,申请选专业一次,奖励每人4000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三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1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奖励每人2000元。
2、合肥工业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