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奖学金分为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类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院设立)、名校研究生奖学金(考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中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参加学院类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所在院系部规定标准,交换生参评须合格及以上;
3.在专业教学计划中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良好及以上等级者;符合学校规定免测疾病者可凭免测证明参评;交换生可参加接收学校体测,也可以由本人申请在次学年补测1次;在确有特殊原因拟给予其参评资格的应由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
5.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处分事实发生至处分解除期间涉及学年的奖学金评比;
6.符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专业学习成绩计算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学年平均学习绩点排名为主要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照国家和浙江省规定条件评定;外设奖学金按照具体评比条件评定;名校研究生奖学金单列。
学校奖学金
(一)院长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特等奖学金条件,连续两年获得特等奖学金者(含本学年符合条件者)优先;
2.在校期间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突出荣誉,为社会或学院做出突出贡献。
(二)特等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由院系部认定,集体项目取排名前三);
2.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
符合1、2条件一项或两项且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的参评者优先于符合条件3的参评者评定;同等条件下,学习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三)一等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由院系部认定,集体项目取排名前三);
2.科研成果在一级(含)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名义)发表文章;
3.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15%;
4.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参评一等奖学金,名额不受限制。
符合1、2条件一项或两项且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的参评者优先于符合条件3的参评者评定;同等条件下,学习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四)二等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由院系部认定,集体项目取排名前三);
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名义)发表文章;
3.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30%。
符合条件1、2且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的参评者优先于符合条件3的参评者评定;同等条件下,学习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五)三等奖学金
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学习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名校研究生奖学金
毕业当年就读世界名校或一流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中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研究生可申请该奖学金,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所在院系部规定标准;
4.在校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奖学金类别 | 评定比例 | 奖励标准 |
国家奖学金 | 按规定指标评定 | 8000元/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
省政府奖学金 | 按规定指标评定 | 6000元/人 |
院长奖学金 | 不超过8名 | 5000元/人 |
特等奖学金 | 学生数的1% | 3000元/人 |
一等奖学金 | 学生数的6% | 2000元/人 |
二等奖学金 | 学生数的10% | 1000元/人 |
三等奖学金 | 学生数的16% | 600元/人 |
外设奖学金 | 另行制定 | |
名校研究生奖学金 | 不设限制 | 10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