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如有调整,依据当年国家公布的标准为准。
(一)共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条件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度无补考科目,当学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名次均位列班级第一;
(3)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大二学生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人选;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在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人选;
(4)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特别突出,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院级以上表彰或获得校级科研立项或公开发表过四类以上学术论文或参加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选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一般在班级贫困生库中按智育名次依次等额推荐;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经学校认定为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7)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我院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学生资助等级由各班评议小组评定,但资助人数和资助总额度(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不变。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评选时尤其要重点照顾下列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优先考虑助学金4000元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5%,奖金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10%,奖金为600元;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15%,奖金为300元。
评选对象
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连续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均可申请。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大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为人诚实,团结同学,综合测评成绩达班级前40%。
2.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智育测评积分达班级前45%。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1)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及本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者。
(3)本学年度有旷课行为(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课1次计)。考试、考查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
(4)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院长奖学金
评选对象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申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重复获评院长奖学金)。
奖项设置
院长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2%(原则上按在校生人数2%分配到系,严格按评选条件评定,宁缺毋滥),院长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1500元。
2、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