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同一学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1)学习成绩各科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专业主科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
(2)学习成绩各科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专业主科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3)无迟到、早退、旷课、未归;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得学院以上表彰;
(5)综合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达到学校奖学金标准;
5.家庭经济困难(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生活俭朴,没有奢侈消费行为。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二、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