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资助标准为准)。第五条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为准)。第五条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位列前20%(综合测评原则上也需位列前20%,保证不低于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较好。
(五)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需提供相关证明。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次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过认定且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备案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读学生。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六)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良好。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标兵:
(1)评选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评选条件:依据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的学生可参评三好学生标兵。
(3)奖励标准:占参评人数1%,奖金1000元/人。
2.三好学生:
(1)评选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评选条件:依据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的学生可参评三好学生。
(3)奖励标准:占参评人数5%,奖金500元/人。
3.学习优秀生:
(1)评选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评选条件: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而又未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可评定为学习优秀生(注: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科目平均分x70% + 考查科目平均分x30%)。
(3)奖励标准:不超过占参评人数20%,奖金200元/人。
4.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担任学校、学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文体活动骨干。
(2)评选条件:工作满一年或一届,在班里综合测评排名30%以内。遵纪守法,积极做好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突出,获师生好评。
(3)奖励标准:占学生干部总数的10%(学生干部总数是指学校、学院两级学生组织成员人数加上各班班长、团支书人数)。奖金200元/人。
5.成功考研奖
(1)评选对象: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2)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人。
2、惠州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