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相关规定。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三)依据学院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
(四)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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