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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对于已投档考生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语文、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表演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作曲与作曲理论技术、舞蹈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按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0.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1.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各专业、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2.二连浩特国际学院蒙语授课的经济学、会计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等专业与蒙古国高校2+2模式合作培养,后两年必须去蒙古国学习。另外,俄语专业与俄罗斯高校2+2模式合作培养,后两年必须去俄罗斯学习。

第十八条 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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