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北京化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北京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10-6443521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在校学生,要求其符合人民奖学金评定条件,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达到前 5%;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课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对学校和国家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7.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获奖人数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7.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本专业; 8.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优良; 9.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在校学生,要求其符合人民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达到前 25%;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10.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没有进入前 25%,但达到前 50% 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获奖人数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通过该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节约粮食; 7.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优良。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名额,原则上按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适当向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全覆盖。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北京市高校家庭困难学生饮水、洗澡、电话补助 | 按照拨款情况发放,每生每年185元。 | 1.通过我校该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品德端正,艰苦朴素,自立自强,无不良嗜好;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 根据拨款情况确定,可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按照政府拨款情况确定 | 通过我校该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在校学生 | 根据拨款情况确定,可实现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原则上每人每年累计获得临时困难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发放金额不超过1000元。特殊情况下,经学院申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给予学生更高额度的补助金额。 | 1.学生本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 2.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特殊变故或突发性困难,个人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 3.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 无限制 |
专项困难补助 | 根据各资助项目要求确定 | 1.符合各类专项困难补助的评定要求; 2.通过该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4.品德端正,艰苦朴素,自强不息; 5.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 无限制 | ||
校设奖学金 | 人民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单项奖学金300元/学期 | 1.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4.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自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人民奖学金: 7.学期素质拓展必修成绩没有达到考评学期必修总成绩(满分 170 分)的 60%以上; 8. 考评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9. 宿舍卫生平均成绩不及格且在本宿舍楼排名在后10%的。 | 按照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评选(一等2%,二等7%,三等10%,单项3%) | |
素质拓展奖学金 | 根据获奖等级一次性奖励300-3000元 | 1.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申请参评素质拓 展竞赛奖的本科生、研究生; 2.考评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不能参评素质拓展竞赛奖; 3. 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多次获奖,所获奖项奖金最高的一项全额发放,其余奖项按标准金额的 50%发放奖金; 4.6人及6人以下的团队按照个人奖形式发放奖金;6人以上的团队,按照所获集体奖金额和团队人数平均发放奖金; 5.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学校当年年度预算金额、竞赛的实际规模大小和参赛人(队)数的多少对奖励标准进行调整。 | 根据当年学生实际获奖与申请情况及年度预算调整人数 | ||
优秀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正考成绩的GPA≥3.00 3.无处分记录。 4.优秀生的选拔分三轮,第一轮选拔对象为全校新生;第二轮选拔对象为二年级本科生;第三轮选拔对象为三年级本科生。选拔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进行; 5.人民奖学金中设立优秀生奖学金。入学第一学期,被选拔为优秀生的新生,可以获得优秀生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6.在第二、三学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优秀生荣誉称号,但不发放奖学金。 | 不超过当届本科生总人数5% | ||
社会资助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1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社会资助奖学金的在校学生,要求其符合人民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社会资助奖学金评审通知中要求的各项条件。 | 根据设立的奖学金具体要求评选 | ||
校内无息借款 | 由学校提供的小额短期无息借款,一等2000/年,二等1500元/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考取证书或取得院级及以上的荣誉时,可根据规定进行减免。 |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 18 周岁的学生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且有父母、亲属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的担保; 2.通过该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生活节俭,学习刻苦,成绩较好; 4.身体健康,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6.承诺正确使用所借款项,并按规定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7.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一等名额不超过通过该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总数的4%; 二等名额不超过通过该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总数的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0-52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20元。 | 学习努力,奋发向上,成绩合格,凡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生活俭朴,节约粮食,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有特长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 每年参与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约3400人,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约500人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的金额为学生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分为全额减免与半额减免两档,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 1.学生本人为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学生本人为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有较大开销者; 3.学生本人为孤儿,无法承担上学费用者; 4.学生家庭为单亲家庭,且供养人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无固定收入来源者; 5.学生父母均患有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且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因病有较大开销,家中无法承担上学费用者; 6.学生本人为少数民族,且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无法承担上学费用者; 7.其他按国家规定允许予以减免学费的情况。 | 无限制 | ||
助航基金(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每年总金额40万,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数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覆盖 | ||
绿色通道 | 含缓交学费、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床上用品、爱心教材、助航基金、伙食补贴等资助项目。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覆盖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视野提升锻炼资助 | 根据不同海外项目,全额资助短期海外交流学习,每年每生5000-20000元不等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平均绩点3.0以上,且获得过国家级或校内高额奖学金 3.通过英语四六级或其他英语等级考试 4.需满足不同项目要求 | 每年通过选拔参与学生约20-30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