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东北大学及秦皇岛分校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东北大学及秦皇岛分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东北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4-83687394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本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 每年约27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且为上一学年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6.须为当前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 每年约640人 | ||
国家助学金(本科) | 一等4400元/人·年 二等3300元/人·年 三等2200元/人·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当前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生活不节俭等行为。 | 每年约3200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困难学生自主申请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根据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确定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及其他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 | 根据国开行反馈生源地贷款情况、入学前电话家访及报道当天摸排实际情况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分“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当年拨款总额按比例进行设置。 | 1.当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生活不节俭等行为。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拨付文件确定 | |
西藏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免补 | 每学年6600元 | 经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 | 根据西藏教育厅拨付文件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原则不超过1000元/次。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5.其他临时性困难。 | 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路费补助 | 1.返乡返校路费根据困难学生生源地域,按一定标准发放; 2.毕业生求助路费补助,按照通知要求实报实销。 | 须为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
大病特事补助 | 发放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确定 | 按照“全、大、急、特、临”的原则,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群体中遭遇重大疾病变故、情况特别紧急、原因类别特殊、事发临时突然、导致影响基本生活的学生,为帮助其渡过困难,避免次生事件发生,经申请审批,提供大病特事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东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600元/人·年 (毕业年级评定一学期) | 1.凡在校学习一学年以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可参加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1)当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经学校研究认定不能评定者。 | 一等占专业人数3% 二等占专业人数10% 三等占专业人数20% 具体名额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专项奖学金 | 1000-10000元 | 用于奖励那些能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使国家财产或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 根据学院提名实际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酬金每月最高650元(含绩效工资) | 分为四种类型:行政助理类、后勤服务类、科研创新类、成长引导类。根据不同部门用人需求,通过信息平台,公开招聘。 | 2000余个 | ||
发展型资助 | 受助学生回报社会实践项目 |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学生社会实践交通费及住宿费。 | 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组队参加 | |
专业技能加强项目 | 按照通知要求及实际报名费情况报销上限为600元 | 1.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高端考试、驾驶证考试等资格认证。 |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 ||
优秀困难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 | 按照通知要求,全额资助交通费、短期交流费。 人均约8000-30000元 | 经全校选拔,学校认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照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确定最终名额 | ||
“自强之星”励志典型奖学金 | 自强之星标兵3000元/人 自强之星1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的同时,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勇于进取; 2.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优良,在爱国力行、学业特长、创新创业、志愿公益、社会工作、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者; 3.事迹典型,并具一定影响力。 | 约20人 | ||
托福、雅思高端英语培训项目 | 邀请校外专业培训机构进校开展免费辅导培训 | 1.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四六级成绩优良;2.有一定的出国留学意向;3.参加指定测试,并成绩合格。 | 约150人 | ||
优秀学长二次授课项目 | 邀请高年级优秀学长免费专业课辅导授课 | 大一到大四年级,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均可参加 | 无限制 | ||
“红烛暖心”专业教师辅导项目 | 邀请校内专业教师开展高数、英语免费辅导授课 | 大一到大三年级高数、英语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均可参加 | 无限制 |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8-828297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10%(含10%),无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112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年度内两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30%;年度内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不低于专业40%;且无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3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4.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 | 每年约1550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校园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由所在学校推荐。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人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人 | 1.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2.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3.学生因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 无限制 |
本科新生补助 | 500元/人左右,以生活用品等形式发放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 当年新生的2% | ||
校内奖学金 | 校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人数前26%者; 3.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 26%(一等1.5%,二等3%,三等21.5%)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400-2500元/人 | 1.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者;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者; 3.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优秀者,或取得横向、纵向委托课题等科学研究项目者。 | 无限制 |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100元/人 | 1.对学校发展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工作)负责人; 2.全国大学生四级、六级外语考试成绩在639分(含639分)以上者,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学生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考试成绩为优秀者; 3.在省级及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获前两名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其学年内学业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50%且思想品德成绩应在B档及以上。 | 无限制 | ||
“自强之星”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 约10人 |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奖学金 | 每年:5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 参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不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项目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
教育建设基金奖学金 | 每年:3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 1人 | ||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 | 每年:10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 1人 | ||
爱迪特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3.评定学年连续两学期思想评估成绩在班级前80%; 4.评定学年连续两学期学习成绩在专业前50%。 | 每年约40人 | ||
无偿献血爱心奖学金 | 每年:5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及宣传活动,且热心参加其他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4.评选年度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无违纪和补考重修记录。 | 每年约4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0元/人;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人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当学年学费额度,减免2000—6000元/人不等 | 1.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 4.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 根据当学年学生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人数的1‰ | ||
寒冬送暖 | 400元/人左右,以御寒物资等形式发放 | 1.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无经济能力购买御寒物资。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 | ||
温暖回家路 | 100—500元/人 | 1.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无经济能力购买寒假返乡的车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 | ||
春、秋季就业补贴 | 400元/人 | 1.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大四学生; 2.求职择业费用拮据的学生。 | 春、秋季就业补贴分别覆盖大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25% | ||
校友助学金 | 每年:1000元/人 | 1.在校建立贫困生档案;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端正;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良好; 4.关心集体,勤俭节约。 | 约90人 |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