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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华东政法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华东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华东政法大学本专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5709020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为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都位于参评范围的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按评选办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且无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生活简朴; (六)在评选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为在评选学年度获得综合一等、二等或三等奖学金;对于未获得综合奖学金,但在班级综合测评中排名前50%的学生,如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本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国家助学金档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具体档次结合我校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每生每年2000元-4000元范围内确定。) | 1.申请对象:学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为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都位于参评范围的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按评选办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1.申请对象: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属院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1.申请对象: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属院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符合的具体补助类型确定金额 | 申请条件如下: (一)思想积极上进,品德优良; (二)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三)遵纪守法,生活俭朴; (四)符合补助类型中的具体要求。 | 无限制 |
春节返乡路费补助 | 300元 | 补助边远地区(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云南、贵州、广西、黑龙江、内蒙古、海南) ①寒假:经学校认定的外地家庭经济困难生 ②外地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中返乡就业的学生 | 无限制 | ||
冬令补助 | 200元 |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节日补助 | 中秋:200元 春节:500元 | ①中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其他年级:单亲、孤儿、烈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②春节:假期留校过春节的同学 | 无限制 | ||
就业补助 | 非困难:300元 困 难:500元 | 毕业生求职中遇到经济困难的 | 无限制 | ||
生活补助 | 8元 | 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 无限制 | ||
突发事件补助 | 800元-7440元(根据实际情况变动) | 主要是针对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情况严重恶化的学生。 (一)主要负担学生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重病,影响学生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二)学生的家庭遭受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火灾、房屋倒塌等意外,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三)学生本人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四)学生本人无明显过错,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导致经济拮据、严重影响基本学习和生活,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五)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情况严重恶化,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 无限制 | ||
献血补贴 | 500元 | 参与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年综合奖 | 一等奖每人2000元 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500元 | 全日制本科生 | 以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评定:一等奖4%;二等奖8%;三等奖15% | |
学年单项奖 | 学习优秀奖每人300元 思想品德奖每人300元 社会活动奖每人300元 | 全日制本科生 | 学习优秀奖:年度智育成绩列班级的前10%(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思想品德奖:年度德育成绩列班级的前10%(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社会活动奖: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在学校团学组织、班级或团支部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者,可参评社会活动奖(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评奖比例10% | ||
爱生奖学金 | 最高1000元,最低500元 | 在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本科生及少数民族预科生;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学生。 | 按照当年在校生比例核定 |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每人10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至多1人 | ||
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 | 一等奖2名,每人13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7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 2人 | ||
中豪律师奖学金 | 每人20000元 | 在校全日制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留学生(1年以上);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的获得者。 积极参与法律实务相关的实践活动或学术研究,有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文章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或社团(含艺术性)活动,有受到市(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在校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优先 | 3人 | ||
中金缘法奖学金 | 每人10000元 | 在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 25人 | ||
树英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等建设领域法律实务相关的学术研究、司法实践、调查研究、社会公益或慈善性法律服务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 | 7人 | ||
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国家级每人5000元 市级每人3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在国家级或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含优秀奖或鼓励奖)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文骏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积极参与律师实务相关的实践活动或学术研究,有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文章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或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有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在校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优先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申万宏源奖学金 |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关证券、法律方面论文和调查报告,且为第一作者的学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曹漫之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在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积极参与青少年犯罪和权益保护调查研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积极参加青少年权益保护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洪丕谟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热心公益,书法、写作有突出成绩者优先,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 10人 | ||
黄平·杨放奖学金 | 奖金总额不超5万 集体2000元 个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文艺、科技竞赛市级以上前三;重大志愿者活动或市级以上表彰;“感动华政”人物评选表彰获得者;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被市级以上表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者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沼田·毅石奖学金 | 总金额2万元,集体2000元,个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在校内外突发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学生生活园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其他事迹突出,受到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学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新华奖学金 | 总额为1万元:一等奖1名,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为2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一等奖需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二等奖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三等奖需获得院级以上荣誉。 | 6人 | ||
网进科技奖学金 | 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 一等奖1名,每人15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10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5000元。 | 全日制本科生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在计算机和法律交叉领域有突出成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或在地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思瑛创新奖学金 | 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其中,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生获奖名额不低于25%。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法律与科技、社会、经济、金融、互联网技术等交叉领域获奖的学生。 | 奖励标准视学生申请情况,由评委会决定 | ||
瞿子涵创新创业商业英才奖学金 | 奖励金额:一等奖 1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 2名,每人6000元;三等奖7名 人民币4000元。 | 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 具有创新、创业、商业精神和成果的学生 | 10人 | ||
榕湖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成绩绩点3.5以上且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50%。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及“榕湖投资——黄润源基金”组织的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 10人 | ||
“榕湖投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 上一学年所修读课程平均绩点3.0以上(研一学生为上一学期绩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积极参与学校职业发展活动,作为团队主要负责人,为团队成长和学校职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组织的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等。团队或主要负责人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先。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翰鸿支教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上一学年绩点3.0以上,研究生总绩点3.5以上,新生以第一学期绩点为准。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观韬中茂助学金 | 每人3000元 | 在校全日制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留学生。法律、经济法、国际法、国金、国际航运、知产、刑事法、律师、研教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十个学院的法学相关专业的学生; 自强不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参与法律实务相关实践活动或学术研究,公开发表或竞赛获奖或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受到地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或在校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优先。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年利达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校全日制法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两年制一年级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专业能力和英语能力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4人 | ||
中伦助学金 | 每人10000元 | 法学相关专业本科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上学年绩点达3.5以上;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的学生。 | 4人 | ||
“明珠之光”校友励学金 | 每人5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自强不息、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 视协议具体情况而定 | ||
申万宏源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奥盛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20人 | ||
静斋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10人 | ||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25人 | ||
富兰克林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非上海,山区或农村学生。 | 3人 | ||
陈三妹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及硕士生;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者(孤儿、单亲、少数民族、边区、贫困地区、父母下岗者优先)。 | 20人 | ||
校庆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学生。 | 20人 | ||
杨敬石·云熙励志奖学金 | 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游国权助学金 | 每人5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他在科研、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众达国际法律奖学金 | 每人22000元 | 法学专业的一、二年级本科生; 综合素质,由资助方具体确定评选条件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 | 每人15000元 |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学生 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成绩优秀;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以律师为职业选择的同学优先考虑。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酬金可参照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资助对象是指学校招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1000人左右 | ||
学费减免 | (一)按所缴学费的100%、50%、25%、15%四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二)孤儿、烈士子女,可以减免学费的50%—100%。 (三)父母一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单亲家庭子女,或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的,可以减免学费的25%—50%。 (四)因家庭发生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学费的15%—25%。 (五)上一学年如获得校综合奖学金,减免标准在同一档次内采取就高原则。 (六)上一学年有两门必修课不及格或上一学年平均绩点在2.0以下的,减免标准在同一档次内采取就低原则。 | 减免对象(一)孤儿; (二)烈士子女; (三)单亲家庭子女; (四)父母一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的; (六)因家庭发生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 减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习刻苦,生活简朴; (三)已申请当年国家助学贷款; (四)未曾享受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相关学费资助政策。 | 根据申请情况 | ||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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