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临沂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临沂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临沂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39-725808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除外。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少数民族;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即时帮扶家庭学生。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助。除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的严重困难外,受助每生每学年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 1.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3.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 受助者在同一学期中不可重复申请 |
校本奖助学金 | 特别奖学金 | 奖励金额由捐助者与学校协商确定 | 学校根据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助,可冠名设立特别奖学金,由捐助者和学校协商确定 | 奖励名额由捐助者与学校协商确定 | |
学业奖学金 | 分为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人 |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等奖学金: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5%;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 二等奖学金: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6-20%;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4-15%; 三等奖学金: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21-35%;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6-30% | 35% | ||
出国(境)访学奖学金 | 1.访学韩国、新加坡为8000元/学年·人; 2.访学欧美、澳大利亚等国家为8000元/学年·人; 3.访学东欧、俄罗斯、中南美、非洲及港澳台等国家(地区)为6000元/学年·人; 4.访学东南亚、印度等国家为4000元/学年·人。 5.到国(境)外带薪实习形成实习报告,经所在学院认定为合格,奖励1000元; 6.到国(境)外参加夏令营,每修读1门专业课程且合格,奖励800元。 7.鼓励在校本科生积极参加外语国际水平考试,到国(境)外攻读硕士学位。凡被国(境)外高校无条件录取的我校本科生,学校报销1次外语国际水平考试报名费。 | 符合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访学的相关条件,并已获得接收访学学校通知及所在国家(地区)的签证,且访学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完成了相应学习任务,获得了相应学分。访学时间在半年至1学年者给予全奖;访学时间在3个月至半年者,给予全奖的50%。到国(境)外带薪实习或参加夏令营,给予相应奖励。 | 无限制 | ||
国内访学奖学金 | 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 到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访学进修或完成其他高层次学习项目(实习实训、就业培训及各类培训班除外),办理了接收单位入学手续,完成了相应学习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分。访学时间在半年至1学年者给予全奖;访学时间在3个月至半年者,给予全奖的50%。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创新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人或项目(团队);创业奖学金设一、二、三星创业之星,奖励金额分别为500元、800元、1500元。以上奖金额度可根据当年获奖数目等实际情况适当浮动。 | 用于奖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创新创业活动。创新类奖学金等级分类如下: 一等 :国家级A类获奖,国家级B类,一、二、三等奖 ;国家发明专利 ;北大核心期刊 ;省部级以上(前五位); 二等 :国家级B类优秀奖、省部级A类获奖、省部级B类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市厅级以上(前五位) 三等 :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 。 创业类奖学金:创业之星奖学金根据公司规模、纳税额、效益等综合评定情况,设立一星、二星、三星3个奖励等级。 1.一星:注册、创办公司(个体工商户),且运营半年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二星:注册、创办公司,运营半年以上,且到位注册资金2万元以上; 3.三星:注册、创办公司,运营半年以上,到位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且有纳税记录。 | 无限制 | ||
国(境)外留学生奖学金 | 设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4800元、3000元、1000元/人。 | 用于奖励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或其他高层次学习活动且成绩优秀的国(境)外学生。 一等奖学金(学历生新生奖学金)。评选数量按照评选学年注册留学生新生的5%确定。评选要求如下: 1.在原就读学校综合成绩优秀; 2.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优秀学历生奖学金)。评选数量按照在读留学生数(不含新生)的15%确定。评选要求如下: 1.评选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评选学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 2.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专业进修生奖学金)。评选数量按照专业进修留学生数(不含新生)的15%确定。评选要求如下: 1.进修时间在一学期以上; 2.考试成绩在所在班级名列前茅。 | 3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40--36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6元 |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学习努力,积极上进,学有余力,成绩良好;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用工协议,没有无故中止用工协议经历; 4.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不良生活习惯。 | 在校生5%的比例 | ||
学费减免 | 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 上学年享受资助不超过5000元,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残疾、孤儿,确无经济来源的特别困难学生;2.少数民族及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3.本人及家庭遭遇不可抗拒重大意外灾害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5.按国家规定应给予减免的,其中山东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照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学校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一种资助形式,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保证。 | 1.孤儿且其他亲属无资助能力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 3.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经济来源的;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6.其他特殊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