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32-8173508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除外。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少数民族;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即时帮扶家庭学生。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3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建档立卡学生困难补助 | 200元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奖学金 | 每学期:院长奖学金1000元,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100元 | 1.基本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期内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操行(德育)成绩合格,体育达标;学期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2.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文科类班级学生文化课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理工类班级学生文化课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操行(德育)平均分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 在校生1%(院长奖学金);班级总人数的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每学期:100元 | 1.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在第二课堂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赛事、院级及以上技能赛事(比武)中表现优异者,其中,参加各类校外技能类大赛,并获得国家、省、市级三等以上的人员,优先参评。 3.在年度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参与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为学院做出较大贡献或取得突出荣誉者。 | 在校生1.5% | ||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十佳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0元奖学金。 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2000元奖学金。 十佳创新创业大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奖学金。 对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视情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 |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创新创业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且无法律纠纷。 (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每年学院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文件。 (三)申报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且取得一定的成绩,参加学院创业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四)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且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企业注册项目奖励,申请时需提交企业正常运营的相关佐证材料。 | 十佳创业团队通过赛事评选10个 优秀创新创业团队通过赛事评选不多于20个 十佳创新创业大学生10人 | ||
先进学生集体奖金 | 每年:优良学风标兵班级1000元/班:先进班集体600元/班;先进团支部600元/班; 每学期:安全文明班级500元/班社团400元/个 | 1、班级风气好,学生干部团结协作,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班级同学学习勤奋、严谨,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大多数学生考试成绩优良。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道德风尚好、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扶正气、树新风,无违法违纪现象,对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坚持一日生活制度,讲卫生、讲礼貌,维护公共道德,宿舍整齐、干净。 5、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6、先进团支部:在前五条基础上,还要求遵守团的纪律,按时交纳团费,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主动、形式多样开展团课、文化、娱乐、体育等积极健康的活动。 | 在校班(优良学风标兵15%、先进班集体15%、先进团支部15%、安全文明班级50%、社团10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800—4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爱心物资 | 每年:100元 | 1.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爱心基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3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1是多少?2022高考最低多少分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