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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青岛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岛理工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青岛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32-85071052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23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300元/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除外。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少数民族;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即时帮扶家庭学生。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临时生活补助 | 300元/人-5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新生数的5%-10%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 | “爱心大礼包”价值为300元/人-5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新生数的2%-3%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暖心返家”交通补贴 | 150元/人-5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学生数的1%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变故“暖心”补助 | 3000元/人-5000元/人 | 1.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3.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系心”补助 | 300元/人-500元/人 | 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 | 毕业生数的5%左右 |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补贴 | 5000元/人-10000元/人 | 响应国家政策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 | 根据志愿服务人数确定 | ||
临时伙食补贴 | 6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800-1000人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假期走访慰问金 | 500元/人-10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50人 | ||
寒假慰问金 | 500元/人 | 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 | 根据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人数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1000元/人 | 1.思想端正,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且“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分数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 2.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生学年素质评价分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 3.具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在重大公开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产生积极影响; (2)获得省级以上竞赛表彰奖励; (3)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 5% |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300元/人 | 学年素质评价中“专业素质评价”分数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的学生可参评该项奖学金 | 3% | ||
思想品德奖学金 | 300元/人 | 学年素质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分数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且无思想行为扣分的学生可参评该项奖学金,在省级以上慈善公益活动中受到表彰者优先 | 3% |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300元/人 | 院系国奖推荐者且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3% |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300元/人 | 学年素质评价中“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分数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的学生可参评该项奖学金,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省级以上科技类活动中受到表彰者优先 | 3% |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300元/人 | 学年素质评价中“社会活动能力评价”分数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的学生可参评该项奖学金 | 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50元/人; 临时岗位:每小时12-1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 约87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000元/人—8000元/人 | 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 | 根据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人数确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发展型资助(感恩励行、演讲与口才等主题内容) | 培训标准:380元/人 |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 高尚。 3.报名学生原则上家庭困难学生优先 | 1200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 。首批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学校始源1900年德国人卫礼贤创建的礼贤书院,办学于1931年礼贤中学开设的高级工程科,1952年12月发文筹建、1953年正式成立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 。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截至2020年1月,学校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5多亿元,设有13个教学院部,63个本科专业,拥有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职工2458人,在校普通本专科生32143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1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