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46-6881110(688131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3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300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除外。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少数民族;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即时帮扶家庭学生。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春节回家路费报销 | 50-200元 | 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一等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 每学院1-2名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所在寝室获得“星级宿舍” | (一等0.5%,二等0.8%,三等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50-375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8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6000-8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学金 | 发放165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少数民族补贴 | 每生120/月,每学期按四个月计算,每生每学期480元 | 在校和工学交替的少数民族学生(不包含校外实习学生) | 无限制 | ||
县资助 | 省内学费减免 | 减免6000-8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省资助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省政府奖学金 | 6000/人 | 1.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专业进行排名。 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5000/人 |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学校根据评定档级认定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四个档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级可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2.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没有不及格科目 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特殊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同时放宽至前50%。 |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人 | 1.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专业进行排名。 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人 |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学校根据评定档级认定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四个档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级可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2.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没有不及格科目 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特殊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同时放宽至前50%。 |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人均3300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 ||
服兵役学生 | ≤8000元 | 1.在校生、毕业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 2.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3.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 | 享受政策的学生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民办院校,是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留学生源基地。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大王职工技校;1990年,更名为广饶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002年,升格为山东大王职业学院;2012年7月,原广饶中专、广饶综合高中、广饶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三处中职学校合并,成立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山东大王职业学院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办学;2014年4月,更名为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据2021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200余亩,总资产16.9亿元;设置8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高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