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71-325959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现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优秀;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重考、重修、补考现象,至少获得一次学院二等奖学金(含二等奖学金)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现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优秀;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考、重修、补考现象,并获得学院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现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或已解除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 约占在校生3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现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内在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优秀;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考、重修、补考现象,并获得学院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学金),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并实际到岗。毕业当年是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因聘用单位录取程序原因最迟可延迟至毕业次年的3月31日止。 4.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 1.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4.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 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困难程度不同,一次性给予学生500-3000元的补助。 | 1.本人因患大病或重伤住院治疗,但家庭经济无法负担的。 2.因家庭遭遇意外事件或因其他突发事件,导致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导致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 | 每年:特等1600;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各项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指教务处成绩系统所有科目成绩(获批免修的科目成绩为70分)。 | 30%(特等无名额限制,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2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不良记录。 4.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本科线以上(含本科线)。 | 无限制 | ||
高水平专业涉农助学金 | 1000元/人/年 | 1.评选对象必须为学院就读年级在校生人数不足100人的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中专业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6.热爱所学专业,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现象。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6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4元 |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2.能坚持以学习为主,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合格; 3.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能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 5.没有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 约340个岗位 | ||
孤儿、残疾学生困难补助 | 1000-2000元/年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或已解除学院纪律处分,综合素质(综合宿舍测评)测评成绩良好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内考试考查科目没有不及格现象。 | 无限制 | ||
学院助学金 | 1.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 2.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 3.三等助学金每生1000元/人/学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现象; 3.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或已解除学院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 5.积极参加学院或系组织的各项诚信感恩教育活动; 6.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年内无补考;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每学期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0小时;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9.同一学年内,原则上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学院助学金,特殊情况除外。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全年学费 | 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由社会福利院抚养长大的; 2.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已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残疾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因父母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因家庭发生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6.烈士或荣誉军人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8.其他有特殊困难情况的。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考级考证奖学金 | 300元/证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相关证书的考试,拓展学生综合技能。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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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Guangxi Electric Power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Training)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国家优质校推荐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是全国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广西电网公司重点支持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广西颁发电力行业火电、变电仿真培训基地资质唯一的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为广西电力技工学校和南宁电力学校,始建于1979年。2004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21年1月,学院拥有校本部、东校区、新校区(在建)有三个校区;下设11个二级学院,开设有50个高职专业。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400多人,中职在校生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