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西北政法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西北政法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西北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818228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海伦”奖学金 |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学校和法学,性格乐观,积极向上; 4.学习勤奋,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在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上学年完成规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量。 |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 三等奖10名。 | |
临时困难补助 | 1.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且医药费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1.可酌情给予1000元—2000元不等补助。 2.其他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 1.家庭遇到意外,丧失主要劳动力,使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2.家庭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而造成经济困难的; 3.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无力负担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 无限制 | ||
本科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完成上一学年学校规定的志愿服务活动量。 6.上学年所修课程全部及格。 7.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70%。 | 5%-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可酌情减收学50%—100%;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单亲家庭子女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学生,可酌情减收学费30%—50%。 | 1.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已注册在籍的本科生; 2.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3.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 在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当的前提下,对成绩和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在减免资格及减免幅度上优先。 | 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为在籍学生总数的1%。 | ||
学费缓缴 | 学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学年;在校期间缓缴次数不超过2次,毕业学年不适用学费缓缴 |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3.勤俭节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贷款额度1000元(100元/月) | 1.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本科生; 2.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不吸烟、酗酒,生活简朴。 | 学生贷款的比例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 | ||
“满天星”奖学金 | 每学年20人,每人2万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 本科生16名,研究生4名。 | ||
“怡亚通”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4名,每生5000元;二等奖学金10名,每生3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4.学习勤奋,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本专业或本班前15%,且无不及格科目;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上学年完成规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量。 | 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10名。 | ||
“方舟”奖学金 | 每学年评定6人,每人奖金8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观向上; 4.学习勤奋,上学年GPA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在以前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 大二年级1人,大三年级2人,大四年级2人,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1人(不含在职研究生)。 | ||
“渔女”奖助学金 | 一等奖助学金5名,每生4000元;二等奖助学金10名,每生3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勤奋,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本专业或本班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并完成规定的志愿服务活动量。 | 一等奖助学金5名;二等奖助学金10名。 | ||
“圆梦”助学金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上学年完成规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量。 | 每年资助人数和金额由助学金设立方决定。 | ||
“潇湘”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5名,每生4000元; 二等助学金10名,每生2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在校期间学习勤奋,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本专业或本班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规定的志愿服务活动量。 | 一等助学金5名;二等助学金10名。 | ||
“龙城”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4.学习勤奋,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在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上学年完成规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量的。 | 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2人。 | ||
填报人:蔺媛 联系电话:029-88182281 | 负责人:李小巍 联系电话:029-88182288 |
西北政法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西法大”,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建,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法学传统“五院四系”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和陕西高校“长安联盟”创始成员,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由司法部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学校;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截至2019年5月,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1347亩,设有研究生院和19个学院(部);开设32个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在校生本科生130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博士研究生67人;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