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新疆艺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疆艺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新疆艺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91-256851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奖励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本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专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本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8%,专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30.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思想与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简朴; 5、积极参加教学任务内的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助教及其他公益活动;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区奖励1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思想与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简朴; 5、积极参加教学任务内的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助教及其他公益活动; | 全区资助5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高校伙食补助 | 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 | 100%在校生 | 无限制 |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10%(一等2%,二等3%,三等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不超过40个工时,每小时8元计算; 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计算。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新疆艺术学院(Xinjiang Arts University)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为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被列为自治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由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对口支援新疆艺术学院。 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2002年,学院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3年,学院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截至2019年4月,学院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12个教学单位,开设33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为自治区重点专业。有2个硕士学位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6个研究领域、19个研究方向);有教职工640人,各类在校生总数7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