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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华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华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华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85211033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7.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
7.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
8.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不应低于前50%(不含50%)的范围,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文科3.2、理科3.0以上;(2)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名次(优胜奖、鼓励奖不在此列);(3)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专业作品;(4)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5)曾获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党员。
9.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省教育厅认定)。

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人均3300元/年。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没有旷课记录和考试作弊行为。
7.没有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8.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省教育厅认定)。
约为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15%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每人不超过6000元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每生每年10000元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专科生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
本科生一次性每人资助15000元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在校本专科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可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助每生每年20000元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根据实际招生及入读学生名额确定
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
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40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我校全日制港澳本科学生和华侨本科学生。
根据有关单位分配的名额确定
台湾本科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
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4000元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良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在我校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科学生。
根据有关单位分配的名额确定
西藏生免费教育补助按照西藏自治区区内高校免费学生的免费项目与标准执行教育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西藏生源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根据有关单位分配的名额确定
新疆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助学金每生每年的资助金额根据当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拨付资金统筹确定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5.积极参加综合测评、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实习支教费免收工作。
7.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8.由内地新疆高中班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新疆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
根据有关单位分配的名额确定
学校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酌情给予500-5000元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家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且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父母突然不幸亡故或患重特大疾病。
3.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或不幸亡故。
4.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正常学习和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无限制
临时困难补助(国助专项)每生每年2000元当年度国家助学金未能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省教育厅认定的一般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暖冬棉被”项目棉被一套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00-5000元不等面向全校孤儿等特殊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困难学生伙食补助200元-2000元不等面向人均用餐消费较少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专项补助500元-1000元不等面向截止至既定就业统计时间,还没有就业、未获得广州市求职就业补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修改
春节留校学生慰问金100-200元除夕当天登记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孤儿中秋慰问300元面向全校孤儿开展中秋慰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奖一等奖3000元
综合奖二等奖2000元
综合奖三等奖1000元
单项奖1000元
第四学年奖学金按上述标准的50%发放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有优秀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体能测试达标。
4.申报综合奖者,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50%以内,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申报学生中评定一、二、三等奖。
5.申报单项奖者,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70%以内,且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或社会实践与创业中的至少一方面成绩突出,根据学生申请项目的模块标准分,在本年级本专业所有申报学生中评定,且每个学生只能获评某一单项奖。
6.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综合奖一等奖2%,综合奖二等奖5%,综合奖三等奖7%,单项奖6%)
学生创新奖特等奖3000元
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200元
三等奖800元
优秀奖300元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参加课外科研活动。
2.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并获得以下优秀成果或显著成绩之一者。(1)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3)科技制作、科技发明获得国家专利或应用于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4)在科技创新竞赛或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5)其他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或突出成绩。
4.在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期间取得优秀成果或显著成绩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荣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处分。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
6.综合表现优秀,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10%内。
7.对于大学期间在同专业同年级的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50%以内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社会实践与创业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毕业生荣誉奖学金。
8.我校全日制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100名
雪莲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4.综合表现良好,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良好;
6.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应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履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7.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不含在读的预科生)。
全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30%(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
“十佳励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肩负时代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6.申报“十佳励儒学子”的学生必须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7.申报“十佳鸿鹄学子”的学生必须是经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8.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
“十佳励儒学子”10名
“十佳鸿鹄学子”10名

校内助学金雪莲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综合测评和社会公益活动。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其中,申请一等助学金的学生,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孤儿;(3)残疾学生。(4)本人或其家庭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5)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7.由预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不含新疆内高班考入我校学生、定向培养学生和在读预科学生)。
一等奖占全校预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30%,二等奖占全校预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新生专项助学金一等资助新生第一学年的全部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等资助新生第一学年的部分学费,为2000元
三等资助新生第一学年的部分学费,为1000元
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用以资助其第一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启航助学金500-10000元不等我校通过国家组织的重点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及毕业后到特殊行业就业的在校学生,包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西藏支教”“大学生应征入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4+1+2”模式的教育硕士扶助等项目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修改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无限制
发展型资助青云计划/1.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及学校事务、关注社会问题。
2.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务实创新的精神。
3.综合素质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
4.有强烈的自我提升意愿,确保参加“青云计划”的全部活动,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0名
鸿鹄行/思想品德好,综合表现佳,暂无出国经历的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80名
自强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他学生,自愿加入自强社。无限制
社会资助社会奖学金(视资助具体情况调整资助标准)叶圣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三年级、四年级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10名
章文晋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1.在校修读满一年及以上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必须同时具备的五方面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4)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5)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还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中之一种:(1)上一学年外语考试成绩在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第一;(2)上一学年在全国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中,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非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3)上一学年在有刊号的外文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4)上一学年在校级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在省级以上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10名
翰墨华章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面向书法爱好者评选,举办书法比赛,获奖同学评定获得“翰墨华章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约60名
社会助学金(视资助具体情况调整资助标准)新生教材减免一年级第一学期教材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约250名
郑莫文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上学年学习成绩良好。
4.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名
仲明助学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1.新生。
2.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约20名

大学奖学金一般在什么时候发放

各个大学的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并不是统一固定的,而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你可以直接找辅导员咨询下,他们可能会给你个大致的时间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大学助学金一般在什么时候发放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附助学金申请书怎么写

1、父母的身体情况。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出现了突发意外情况,所以我们要将家里父母身体变故写清楚。

2、家庭经济收入。

可以使月收入,也可以是年收入。这个直接反应了家庭的经济情况,一定要如实填写。

3、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口数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要将你的家庭人口的信息写清楚,比如职业,收入等基本信息。

4、家庭负债情况说明。

家庭负债是一个很有利的说明条件,如果你的家里情况很困难一定会有负债,如实说明你家里目前的负债情况即可。

5、填写对学习的向往以及未来对社会的回报等。

这个可以写可以不写,最好写上。因为是国家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所以未来的我们一定要回报社会,去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完成他们的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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