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中国政法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5890913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 到学校处分;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 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 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 、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 、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6.参评学年内所修必修课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 进度表所列课程(门数及学分)的 85%; 7.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9.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及二年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根据教育部分配比例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 5.参评学,伊学习成绩优秀,符合我校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的成绩和排名要求;参评学年内所修必修课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进度表所列课程(门数及学分)的85%; 6.是我校参评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档学生,生活简朴。 7.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及二年级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教育部分配比例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6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是我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档学生,生活简朴。 7.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及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参考教育部分配比例,约为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低于8000元、研究生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并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低于8000元、研究生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并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洗澡饮水电话补助 | 每人每年185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 | 按照补助标准以及上一年所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在校本科生数20% | |
求职就业补贴 | 1000元/人 | 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 对学生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遇到自然灾害,或学生本人遭遇重大疾病及出现其他特殊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春节留校学生慰问金 | 300元/500元 | 春节当天在校学生,非困难生每人3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元 | 无限制 | ||
彩虹助学金 | 1000元/人 | 1.孤、残、烈士子女、建档立卡、低保、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遭受疫情、洪涝灾害等,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出现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来源显著减少并且生活困难的学生;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 100人 | ||
元旦过冬补助、中秋国庆补助 | 200元/人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约占在校生的5% | ||
新生来京路费补助 | 1000元以内/人 | 通过线上“绿色通道”申请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 | 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综合素质优异,或实践创新能力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 | 10-20人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科研创新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良好并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优异。 | 无限制 | ||
竞赛优胜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在科技、文化、及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 无限制 |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2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 | 2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20元 | 1.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课余时间较多,学有余力; 2.思想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3.符合用人部门对于招聘人员的要求; 4.服从学校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 约8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海外提升计划”资助 | 雅思、托福考试报名费用 | 1。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预科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 4.申请雅思、托福考试报名费用资助,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即雅思成绩6.5分、托福95分以上。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参军入伍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1.申请者为贫困生; 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1000元/人 | 1.当时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愿望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国防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立格联盟”成员,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 截至2017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设有昌平校区、海淀校区,教学行政用房共计173722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747.62万元,馆藏纸质文献达246.6万册。截至2020年1月,学校下设18个教学单位、24个本科专业,拥有3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截至2019年9月,有在校生17627人,其中内地本科生9583人,研究生7175人,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869人;教学科研岗教师9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