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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北京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北京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10-53911268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量化均位于班级前10%;
    7. 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未进入班级前10%(含10%),但均达到班级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某些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参见当年执行文件)。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确定当年资助人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确定当年资助人数。
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人;
国家二等助学金:26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根据上级拨款确定当年资助人数。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学校与承办银行组织申请办理)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当年应届毕业生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后的学费减免,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学费5000-5800元。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饮水、洗澡、电话费补助资助项目185元/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根据上级拨款情况确定当年资助人数。
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等7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1.参评者应为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新疆籍本科及预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即坚持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坚持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坚持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坚持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资助行为的。
根据当年拨款情况确定资助人数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面向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具体申请条件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当年要求为准,一般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 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由农委确定为低收入农户的);
    3. 所在为贫困家庭且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 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各省、市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根据各省、市相关资助办法确定面向全体新生,具体条件根据各省、市相关资助办法确定(需在生源地申请办理)根据各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校内资助奖学金北京中医药大学
学校奖学金
特等6000元/人;一等3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 申请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
    4. 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
    5. 申请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
获奖比例:
    特等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
    一等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6%;
    二等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0%
北京中医药大学
综合素质单项奖学金
1200元/人    1.“德育榜样”奖:旨在奖励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或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在德育答辩全过程中    表现优秀的学生。
    2.“学业优秀”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
    3.“学业进步”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4.“创新之星”奖:旨在奖励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类课题研究,拥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学生。
    5.“文艺之星”奖:旨在肯定和奖励我校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北中医学子。
    6.“体育之星”奖:旨在肯定和奖励我校在体育运动方面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北中医学子,对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拼搏奋斗精神予以表彰(评选学年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获得过奖金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参与评选)。
    7.“社会实践优秀”奖:旨在肯定和奖励我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肯定他们知行合一的精神。
    8.“志愿先锋”奖:旨在肯定和奖励我校在志愿服务方面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的优秀北中医学子,肯定他们在志愿服务中的奉献友爱精神。
“文艺之星”、“体育之星”获奖比例为评选学年在校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其他奖项为评选学年在校本科生参评人数的2%。
天心奖学金1000元-2000元    1. 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境内本科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出色,没有不及格科目。
    5. 奖项:天心卓越奖旨在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天心精华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天心飞跃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幅度大的学生;天心杰出奖:旨在奖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表现杰出的学生;天心励志奖旨在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品格优秀,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
根据当年捐赠资金确定具体资助人数
505奖学金505学习优秀奖:1000元/人
5050学习进步奖;500元/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每两年评选一次,根据资金确定具体资助人数
医九零甲二班学长奖学金5000元/人    1. 我校中医学院全日制境内本科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 学习成绩及综合量化达到所在班级的前30%,参评学年必修、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 奖学金不得与其他奖学金重复。
中医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2名
金成革奖学金6000元/人    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为重点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接受捐赠后,应刻苦学习,奋发进取,自立自强。每学年学习成绩应位于班级前50%。学习成绩排名达不到班级前50%的学生,每年应实现学习成绩排名进步达5%的指标。若某一学年未达到此标准,将取消该资助对象后续捐赠资格,重新遴选资助对象。我校非医学专业学生,每年10人
助学金爱心种子助学金3800元/人    孤儿或家庭经济困难;学习认真,要求必修课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3以上,且必修、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专业本科生(只限大陆学生,孤儿不限专业)。每年10人
医九零甲二班学长助学金3000元/人    1. 我校全日制境内本科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中医学院8名,针灸推拿学院2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 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心怀感恩。
中医学院8人,针灸推拿学院2人
北中医爱心励学金5800元/人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 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出色;
    5. 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成绩均应位于班级前40%(含40%),没有不及格科目。
每年10人
“同仁堂”境外访学助学金特等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月,共计不超过20000元;
一等助学金标准为4000元/人/月,共计不超过12000元;
二等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月,共计不超过9000元;
三等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月,共计不超过6000元。

    用于资助自2014年起参加学校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整班制留学项目或完成学校组织的境外院校访学项目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 遵守外事纪律,遵守访学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访学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随意迟到或缺席,赴境外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经当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5. 圆满完成出国(境)访学任务;
    6. 未拖欠在校期间的各项费用;
    7. 申请特等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在境外留学期间各门成绩均为“优”,(优本项目和整班制学生在境外留学期间成绩排名为该批学员前10%);
    8. 申请一等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在境外留学期间80% 的成绩应为“优”,其余成绩不低于“良”,(优本项目和整班制学生在境外留学期间成绩排名为该批学员前20%);
    9. 申请二等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在境外留学期间所有成绩不低于“良”,(优本项目和整班制学生在境外留学期间成绩排名为该批学员前50%);
    10. 申请三等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在境外留学期间所有成绩全部合格。
不限人数。
资助截止时间以该项经费结束为止。
临时或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一等困难补助1000元,二等困难补助500元。一次性发放。因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等特殊困难补助:
    1.父母双方因意外事故突然死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突然身患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负担重,生活相当困难者。
    4.生活贫困,家庭负担重,学生本人在校期间(退学、被开除学籍、休学期间、因私出国期间等情形除外)突然身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等特殊困难补助:
    1.家乡突然遭受自然灾害,无任何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亡故,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虽有经济来源,但本人生活困难者。
    3.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另一方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无限制
新生入学资助爱心资助包及新生入学资助金,每生200-500元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根据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节、假日补助中秋补助15元/人,春节留校补助50-2000元不等。中秋补助为全体在校生,春节留校补助为春节期间留校或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秋补助为全体在校生,春节补助视当年春节期间留校情况。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最高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1. 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德良好;
    2. 勤奋学习,身体健康;
    3. 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4. 未兼任校内其他固定岗者;
    5. 有岗位专长者优先;
    6. 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人数及用工单位岗位申请情况确定
学费减免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和其它符合减免政策条件者,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无限制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北京中医药大学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简称“北中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共同建设,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北京卓越医学人才培养高校联盟创始成员 ,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学校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71年,学校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合并;1977年,两院分开,分别恢复独立办学;199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学校与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有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和良乡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108.30万平方米;下设14个教学单位,12个本科专业;有8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临床医学院,8所教学医院;教职工5120人;全日制在校生12602人,其中研究生4504人,本科生7536人,留学生5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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