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测标准评分表(男女生)
11月20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石家庄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石家庄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石家庄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1-6661710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获得当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 5.如在同年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比赛等省级以上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学生。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2020-2021学年资助24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当年度学校奖学金; 5.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学生。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2020-2021学年资助464人。 | ||
国家助学金 | 国助一档2200元,国助二档3300元,国助三档4400元;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 | 申请国家助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2020-2021学年资助3385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根据学生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学生在读期间无需个人缴纳学费、住宿费,并可获得生活补贴,以上费用由委托培养县政府代缴。 | 被我校公费师范生录取,并在报到入学前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同委托培养县政府、学校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学生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以及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无 | |||
省政府助学金 | 无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发放2000元-4000元不等。 | 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无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奖学金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本年度未受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学习总成绩,一等奖获得者从班 内前10%,二等奖获得者从班内前20%,三等奖获得者从班内前35%评出。 3.本年度各科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技能赛奖学金 | 60-1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 | ||
培优奖学金 | 60-50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综治创安先进个人、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按分数高低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奖励 | 院系国奖推荐者且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无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20-240元; 临时岗位: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因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而设立的临时岗位,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 | 本校在校生均可申请,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固定岗约330个岗位;临时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服务型2000元/个; 商贸型3000元/个; 科技型5000元/个。 |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无 | |
专升本(3+2)资助 | 10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被本科高校正式录取。 | 无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每科100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当科合格证书或当科成绩合格且能提供证明。 | 无 | ||
技能提升资助 | 每证2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除教学计划和从业资格以外的技能证书; 3.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 | 无 | ||
公益活动资助 | 20-50元/生 | 1.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1)活动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活动项目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活动项目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 | ||
社团会费资助 | 社团会费70%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正式成为学校社团成员。 | 无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报名成功未入伍100元/人; 正式入伍者1000元/人。 | 1.申请者为贫困生; 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500元/人 | 重点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生理或心理原因求职困难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帮助他们实现顺利就业。 | 帮扶人数为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 | ||
学校特等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 | 在校就读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学校特等奖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获得本年度学院一等奖学金。如在本年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比赛等省级以上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 每年40人。 | ||
学校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4500元/人 | 在校就读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学校励志奖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年度学院奖学金。如在本年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比赛等省级以上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获奖名额按不超过当年度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 | ||
学校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学校助学金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 | 在校就读学生申请学校助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补助名额按当年度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同国家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之间差额确定。 | ||
知行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人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未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学习成绩达到各二级学院要求,不及格课程不能多于1门; (五)本年度(评选当年1-12月)至少获得一项下述标志性成果: 1.科研类:截止到每年11月30日,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出版与本专业相关专著、获得发明专利等; 2.竞赛类: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创业类:在创新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作为创业项目负责人,公司或团队成立3个月及以上,运营稳定,操作规范,取得一定收益; 4.公益类: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重大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得到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5.其他类: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事迹。 | 按在校生总数的1%。 | ||
困难学生校内生活补助 | 每学期一次性发放720元/人 | 资助对象为本学年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大数据筛选与摸排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校内消费记录进行综合分析后,对低于平均消费标准的困难学生,采取直接饭卡补助的形式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材,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 资助对象为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对象应具各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石家庄学院(Shijiazhuang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的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1959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石家庄学院;2016年,学校成为河北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地处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占地1221亩,建筑面积40.7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670人。设有17个学院、7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62个),图书馆藏书118万余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248人。
2021石家庄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分数线(含2019-2020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