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11-6686487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慰问金 | 500元 | 1.一等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2.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3.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5.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按当年实际情况分配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22%(一等4%,二等8%,三等10%) | |
技能赛奖学金 | 500-5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5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按当年评优情况及实际情况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400—8900元/年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 | …… | …… | …… | ||
注: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或增或减部分资助项目,具体内容以当年为准。 |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辽宁及东北地区首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大连地区首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职业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校企合作建设”项目院校,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金州纺织技术学校,创建于1965年,1980年更名为辽宁省纺织工业学校;1999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学校并入大连轻工业学院,举办高职专科教育;2012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大连工业大学(原大连轻工业学院)剥离,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截至2020年4月,学院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拥有各类专业工作室、教学实训中心共105个,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毕业生顶岗实习基地230余个;馆藏纸质图书45余万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600余万元;设有六系二部,开办34个专业;拥有教职工3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87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