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大学介绍>大学动态

长春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长春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理工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长春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长春理工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长春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1-85582650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大二学生须获得两次一等以上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大三学生至少获得三次一等以上奖学金,大四学生至少获得五次一等以上奖学金,且当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的前10%;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全国共奖励6万人,我校每年约26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约占二年级以上学生人数的4%,我校每年约485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
二等26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努力,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约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8%(一等8%,二等12.8%)。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无限制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分两次发放。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全省共奖励2000人,我校每年约81人。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在长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无限制
校内资助校内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殊荣誉奖10000元/人/年;
励志奖5000元/人/年;
励学奖1500元/人/学期。
(一)特殊荣誉奖旨在奖励具有“志存高远、坚毅自强、知行合一、追求卓越” 精神的学生表率。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钻研;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突出表现要求
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科研创新、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本校和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1)为学校赢得社会赞誉、树立良好形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励志奖是为了奖励面对逆境,具有坚定执着、自立自强精神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四年级本科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实践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要求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六次以上(含六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3.突出表现要求
在爱国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事迹突出,在本学校和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
(三)励学奖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而设立的。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和学期平均绩点均列专业第一名,且一年级学期平均绩点3.5以上(成绩评定方式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课程,均在良好以上且优秀率在50%以上),二、三、四年级学期平均绩点4.0以上(成绩评定方式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课程均为优秀)。
特殊荣誉奖每年5人(名额可空缺);
励志奖每年10人(名额可空缺);
励学奖名额为全校学生人数的3%。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900元/人/学期;
二等600元/人/学期;
三等300元/人/学期。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而设立的。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和智育积分排名评选。
一等名额为全校学生人数的5%;
二等名额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0%;
三等名额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5%。
学生学业奖学金特等30000元/人/年;
一等20000元/人/年;
二等10000元/人/年;
三等5000元/人/年。
学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为在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院校第一志愿填报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平行志愿视同为第一志愿)及保送生,已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预科转入、内地高中班)学生。
(一)特等:高考投档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高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控制线或自主招生线(批次合并省份)100分及以上者。
(二)一等:高考投档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高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控制线或自主招生线(批次合并省份)80分及以上者。
(三)二等:高考投档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高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控制线或自主招生线(批次合并省份)70分及以上者。
(四)三等:高考投档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高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控制线或自主招生线(批次合并省份)60分及以上者或以保送资格被我校录取者。
学生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在该地区实际招生总人数的10%。
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学期。为了鼓励学生发挥个人专长而设立,包括道德风尚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
(一)道德风尚奖: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学风校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舍己救人、使劲不配、扶残助弱等,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
(二)社会工作奖: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的学生干部。
(三)文体活动奖:在文艺、体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校级以上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评奖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人数的5%,且不可兼得。
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创新实验班专项奖学金每生100元/月,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500元。从理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中,各选拔30名学生分别组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电子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9个专业的创新实验班。
选拔基本条件:
1.每学期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65分以上的;
2.未受到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选拔及滚动管理:
1.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选拔分两次进行。首次选拔学生在第一学年末进行。第二次选拔在第二学年末进行,学生数额补充到35人。相关学院根据选拔学生的学年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生名单。
2.满足选拔基本条件又获得创新型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创新实验班。
3.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在第二学年每学期末进行淘汰,有不满足基本条件情况之一的学生调到本学院相关专业普通班继续学习。
约占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创新实验班人数95.7%左右。
王大珩奖学基金光学科技奖光学类5000元/人/年;
学科竞赛奖理工类5000元/人/年;
学科竞赛奖社科类5000元/人/年;
科技贡献奖理工类5000元/人/年;
学术论文奖理工类5000元/人/年;
学术论文奖社科类5000元/人/年。
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一)光学科技奖:在光学学科(光学、光学工程、光学材料)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创新作品、科技发明或有其他重要价值者。其中,学术论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出版的一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技发明应为已批准的第一专利发明人的发明创造;科技创新作品应在教育部等国家级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项。
(二)学科竞赛奖:有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由教育部等国家级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项。
(三)科技贡献奖:有一定创新程度、技术水平和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并获奖;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或在导师负责的通过国家鉴定并获奖的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者;或作为学生第一参与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并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励者。
(四)学术论文奖:在学术上有创见,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每项每年1人(组)。
正荣奖学基金正荣奖学金:
荣誉奖10000元/人/年;
一等奖5000元/人/年;
二等奖3000元/人/年;
三等奖500元/人/年。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实践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二)评选条件
1.荣誉奖
(1)在校学习期满两年;
(2)每学期均获得一等以上(含一等)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3)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和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含部长)职务的学生干部。
2.一等奖
(1)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学习期满一年的,需获得两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两年的,至少需获得三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三年的,至少需获得四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
(3)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
3.二等奖
(1)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学习期满一年的,至少需获得一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两年的,至少需获得两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三年的,至少需获得三次一等以上(含三次)奖学金。
4.三等奖
(1)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学习期满一年的,至少需获得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两年的,至少需获得两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学习期满三年的,至少需获得三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
由正荣奖学基金理事会根据当年奖金总额确定,每年约70人。
正荣助学金:1000元/人/年。(一)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学习期满一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有资格参选;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二)在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及以上者,可以参加正荣助学金的评选:
1.学习期满一年的,需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学习期满两年的,需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奖学金,学习期满三年的,需获得过四次以上(含四次)奖学金;
2.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在市级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得名次者(不含优秀奖)。
由正荣奖学基金理事会根据当年奖金总额确定,每年约90人。
临时困难补助视具体情况补助金额不等。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80-22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300个岗位。
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符合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含单项奖)。
(二)在符合第(一)项所列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
1.残疾军人子女;
2.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3.孤儿;
4.单亲(在本规定中指父母一方死亡)且其父(母)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
5.单亲(在本规定中指父母一方死亡)且家庭享受低保;
6.父母均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减免在校期间学杂费:
1.烈士子女;
2.残疾军人。
无限制
金色起点为学生发放含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军训服、书籍、教材费、保险费、体检费、被褥费、营养餐费等多个项目的“爱心礼大包”,视学生需求发放,每人每年55-1650元不等。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约占新生总人数的10%。
温暖工程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费发放御寒衣物补助,每人每年300元。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约占新生总人数的8%。
亲情工程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春节返乡路费补助,每人每年50-300元不等。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全校学生人数的4%。
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学习、生活用品,每人每年200-300元不等。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8%。

长春理工大学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由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是一所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中国兵器协同创新联盟成员,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学校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中国光学事业奠基人王大珩为创始人和首任院长,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校。先后隶属于中科院、国防科委、五机部、兵器部、机械委、机电部、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为现名。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有3个校区,土地面积7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藏书总量416万册;设有研究生院和14个教学学院;有教职工2080人,其中专任教师1233人;有两院院士8人(双聘7人)、长江学者2人;有本硕博、留学生等各类学生30132人;光学工程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长春理工大学的相关推荐

长春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2022长春理工大学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2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长春理工大学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长春理工大学排名2022最新排名表:全国排多少?第几位?

长春理工大学国家特色专业名单一览表

已有0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