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长春工程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1-8057816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4.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校的品学兼优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80人 | |
社会资助 |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 各项基金1000-5000元不等 | 奖学金: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大二、大三学生中品学兼优者(五年制专业含大四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大二、大三学生中品学兼优者(五年制专业含大四学生)。 | 依据各项基金评审规定 | |
燕宝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宁夏部分地区学生 | 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审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元—2000元不等,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确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住院治疗;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补尽补 |
其他困难补助(因疫致困补助/困难学生换季补助/特殊群体学生补助) | 150元—500元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及因疫因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补尽补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一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体育考核优秀;二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考核良好;三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良好,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考核良好; 3.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 一等5%,二等10%,三等20% | ||
勤工助学 | 学习期间业余时间每小时10元;寒暑假全天在岗的50元/天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专业不同,学费不同,减免额度不一 |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 2.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重病;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损失严重,无力承担学生学习、生活费用。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免尽免 |
长春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建设高校、吉林省重点建设大学、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建设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A类高校建设高校 、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全国应用型高校联盟发起单位、CDIO工程教育联盟、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学校溯源于1951年建国初期,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上世纪60年代,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升格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三校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三校均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截至2020年3月,学校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0.0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9亿元,图书馆拥有中外文纸质图书167.5万册、电子图书125.3万种;有45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教职员工1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