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长春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师范大学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长春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1-8616832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 (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我校每年约3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优良;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30%,在同等条件下,同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靠前者优先。 | 约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人数4%,我校每年约666人。 | |||
国家助学金 | 3300元/生/年,一次评审,春秋两季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表现优良。 | 约占全校学生人数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报)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4000元/生/年,一次评审,春秋两季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本专业;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优良;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含),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含),在同等条件下,同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靠前者优先。 | 全省共奖励2000人,我校每年约108人。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校长2000元/生;一等1500元/生;二等1000元/生;三等500元/生 |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达到国家的基本要求; 4.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奖学金的评定:(1)受警告以上(含)处分者;(2)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含)者;(3)本学年考试中有不及格科目者(补考视为有不及格科目)。 二、除应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校长奖学金。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含)。 另外,校长有权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社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颁发此奖(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2.一等奖学金。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含)。 3.二等奖学金。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含)。 4.)三等奖学金。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含)。 | 32%(校长2%,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叶圣陶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 每年17人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 困难补助 | 每学年第二学期发放,一档1000元;二档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表现优良。 | 一档:4% 二档:8% | ||
临时生活补助 | 营养套餐补助补贴 | 每生不超过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表现优良。 | 结合每年校内经费预算资金和中央及省政府、财政指定资助金,资助项目、资助形式、发放金额和发放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
路费补助 | 每生不超过3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地址为非吉林省,寒假返乡补助。 | ||||
暖冬棉衣补助 | 每生不超过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表现优良。 | ||||
少数民族特困补助 | 每生不超过5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少数民族学生。 | ||||
重病大病补助 | 每生不超过15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因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 ||||
双困生就业补助 | 300/生,毕业学期一次性发放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应届毕业生。 | ||||
绿色通道“爱心大礼包” | 为学生发放包含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灾区补贴等多个项目的“爱心大礼包”,视学生需求发放,每人每年300-1000元不等。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A类500元/月, B类400元/月, C类300元/月; 特殊岗位:600元/月;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均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奋发向上,能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 3.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4.具有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1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全免、学费半免 | 1.孤儿或者烈士子女且未受过违纪处分,无不良行为; 2.单亲(在本办法中指父母一方死亡)或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来自贫困地区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4.少数民族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家庭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经济特别困难者; 6.其他符合国家特殊政策性减免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结合每年校内经费预算资金进行名额相应调整。 |
长春师范大学(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位于长春市,是吉林省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 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学校获批为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截至2020年3月,学校占地2100多亩,下设20个教学单位,覆盖九个学科门类,7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