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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2-64609411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资助对象:
1.中职、高职评选对象分别为我院五年制大专二、三年级和三年制大专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其它必要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5%(含5%)的中职学段学生以及位于前10%(含10%)的高职学生,可申请;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但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应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院纪律,受到学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体测成绩未达标者;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达到80分以上。
  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资助者,在受到奖励资助后一年内如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追回奖金、撤销奖励。
  学院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确定的奖励资助名额进行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资助对象:
1.评选对象为我院三年制大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其它必要条件:
1.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专业(班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和专业排名前30%。
2.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应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院纪律,受到学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体测成绩未达标者;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达到80分以上。
  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资助者,在受到奖励资助后一年内如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追回奖金、撤销奖励。
学院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确定的奖励资助名额进行评审
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每学年按十个月计)。根据我校实际,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各档标准如下:一档每生每学年4300元(占班级获得国家助学金总人数的30%);二档每生每学年3300元(占国家助学金总人数的40%);三档每生每学年2300元(占班级获得国家助学金总人数的30%)资助对象:
1.评选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取得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
7.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者。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定:
1.在校期间有旷课、旷寝和其他违纪记录和处分记录者;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3.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有不诚信记录者;
4.有赌博、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嗜好或其他挥霍浪费行为。
  学院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确定的奖励资助名额进行评审
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发放爱心助学书包、生活备品;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对象: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资助对象:
1.评选对象为我院学习优秀、工作能力突出、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校奖学金;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在同等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评高者优先;
6.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7.获得学校及市级以上表彰、嘉奖者优先;
8.在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公益活动、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特殊成绩并经主管部门推荐者优先;
9.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作品和论文(独立作者)者优先;
10.申请学生为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学生干部。
11.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获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用奖学金请客酗酒或奢侈浪费等,一经发现,停发或追回奖学金;获奖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即刻停发或追回奖学金;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学生手册》给予纪律处分,追回或停发奖学金另行组织评定。
  学院根据吉林省下达的指标数进行评审
校内资助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人/学期;
二等:400元/人/学期;
三等:100元/人/学期。
评定对象及办法:
  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总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依据评定比例和班级人数确定各等级名额进行评定。毕业班级最后学期不评定,视学年就业情况确定评定名额;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模范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5.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单科成绩计入每学期的学习总成绩中,以4学分计。参评学生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72分(绩点为2.2分,学分绩点为8.8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所得学分绩点仅作为评定班级名次、奖学金的依据。
各等级奖学金文化课成绩要求:
1.一等评定标准:平均成绩85分(含85分),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操行分72分以上(含72分);
2.二等评定标准: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操行分72分以上(含72分);
3.三等评定标准:平均成绩75分(含85分),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操行分72分以上(含72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旷课(含晚自习二次以上);
2.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早间操旷两次以上;
3.事假累计达30学时、病假累计达60学时;
4.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每学期初评选奖学金课程科目以教务处下发成绩单为准
  一等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人数2%;
  二等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人数4%;
  三等奖学金人数不设比例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勤工助学酬劳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富余岗位或技术性岗位可安排非贫困生。
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认真践约、工作负责、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
约140个岗位
学费减免 孤儿、残疾学生
学费、住宿费
减免
  减免金额由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依据实际学费、住宿费标准予以确定资助对象:
  孤儿、残疾学生
申请条件:
1.可提供残疾人证、孤儿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可提供班主任联系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实确认后的签署意见材料;
3.具有分院学办形成的孤残学生档案。
无限制
中西部招生
协作计划
学生学费减免
减免金额为减免年度实际应缴纳学费的50%资助对象:
  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学生
申请条件:
  学生本人申请后,各教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审核合格。
无限制
应征入伍学生奖励资助学院国防奖励金  获“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
  荣立三等功,奖励2000元;
  荣立二等功,奖励3000元;
  荣立一等功,奖励5000元。
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或入学的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学生
申请条件:
  可提供本人获奖等材料
无限制
公寓住宿费减免全额减免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应征入伍学生
申请条件:
  可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材料,经审核后免除退役后至修业期满时间内学生公寓住宿费
无限制
学院国防奖学金一次性奖励资助200元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应征入伍学生
申请条件:
  学期内课程考核均通过,且综合素质测评达标
无限制
校园地入伍
交通补助
  省外户籍学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省内户籍学生一次性补助500元。
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的校园地应征入伍学生
申请条件:
  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提供入伍通知书等个人材料。
无限制
“爱心车票”交通补助  吉林省内:吉林市辖区县50元,吉林省内其他市县100元;吉林省外参照《吉林省外交通补助标准表》参考执行资助对象: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认定的“困难”以上等级、家庭偏远地区,或临时遭遇重大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
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诚实守信,不无故欠缴学费;
  3.生活艰苦朴素,无奢侈高消费行为。
无限制
“爱心棉衣”生活补助  参考市面物价水平,发放500元标准羽绒服资助对象: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认定的“困难”以上等级、家庭偏远地区,或临时遭遇重大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
申请条件:
  1.各年级最为困难、亟需帮助且在籍在校的学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诚实守信,不无故欠缴学费;
  5.生活艰苦朴素,无奢侈高消费行为。
无限制
“独立新生奖”奖励资助一次性发放100元一、资助对象
  中职、高职入学新生
二、申请条件
  无需家长陪同入校,独立完成报到流程的新生,并经各教学院审核确定
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内精准帮扶”资助
一次性发放500元补助一、资助对象
  资助年份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推送给我校“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中“七类学生”群体。(满足多项条件按一项资助,不重复发放)
二、申请条件
  学生信息在我校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
无限制
“学团奖励金”奖励资助先进学风奖200元/班
优秀班集体200元/班
三好学生5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50元/人
道德风尚奖400元/人
志愿服务奖400元/人
操行奖50元/人
双创之星奖400元/人
先进团支部200元/班
优秀学生社团200元/个
十佳大学生50元/人
文体竞赛奖50元/人
社团活动奖50元/人
优秀团员50元/人
优秀团干部50元/人
资助对象:
  各班级、全体学生
申请条件:
  申请班级、个人奖项需满足《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团奖励管理条例》内各项标注。
无限制
“百人千户万里行”资助  走访学生家庭,按200元/学生标准(实际购买慰问品金额可不超过或低于标准10%)采购家庭所需米面油等慰问品资助对象:
  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创业困难、心理问题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等不同学生群体。
  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统筹考虑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遭受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
无限制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吉林省工业专科学校,1953年改名为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学校,1954年1月迁至当时的省会吉林市,1956年8月更名为吉林省吉林食品工业学校,1958年8月更名为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学校,1959年5月更名为吉林化学工业专科学校,1963年7月更名为吉林省化学工业学校,1973年2月更名为吉林省石油化工学校,1978年8月更名为吉林化工学校,2002年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占地141亩,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设有9个院系、44个专业,有教职工319人,在校生6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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