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default/wap/img/no.jpg)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1-81191082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能做到言行自觉与党中央和学院保持一致;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分院各项活动及公益劳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5以上(按平均学分绩排序确定);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学年本专业本年级排名前10名,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是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7、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百优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可优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大赛获奖学生可优先;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分院各项活动及公益劳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分院各项活动及公益劳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能做到言行自觉与党中央和学院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分院各项活动及公益劳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按平均学分绩排序确定);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学年本专业排名前20名,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助学金 | 志敏圆梦助学金 | 每名学生每年1000元 | 1.我院在籍学生。 2.学生家庭被当地政府确定为建档立卡户,或经学院认定为生活困难确需资助。 3.学生本人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富有爱心。 4.学生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 20名/年 |
“育英计划” 结对帮扶贫困生 | 每月资助标准为不低于100元,一年不低于1200元。 | 奖励学习刻苦,取得进步的学生。 | 20-30名 | ||
培优奖学金 | 60-50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综治创安先进个人、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0-5000元 | 省级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300-35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需求设定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资助 | 服务型2000元/个; 商贸型3000元/个; 科技型5000元/个。 |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资格的普通高校。学院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办学条件完备,可容纳在校生5000人,拥有几十个校内实训室,图书馆、食堂、超市、学生公寓等设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