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黑龙江工程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黑龙江工程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18724618903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其他具体评定条件参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当年评定工作方案。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评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8.其他具体评定条件参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当年评定工作方案。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评定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 一等0.43万元/生/年; 二等0.33万元/生/年; 三等0.23万元/生/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其他具体评定条件参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当年评定工作方案。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评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总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具体名额咨询当地学生资助部门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000元/生。 |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7.其他具体评定条件参照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工作方案。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校内资助 | 学期奖学金 | 分四个等级: 特等800元; 一等600元; 二等500元; 三等300元。 | 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 特等奖学金,不占比例;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 | |
宝钢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万元/生/年。 | 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 每学年1人 | ||
勤工助学 | 170元或270元/生/月。 | 在校的所有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400个岗位 |
黑龙江工程学院(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高校首批建设院校,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CDIO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的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冶金部所属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截至2021年4月,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有教职工126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50余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