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15-8815972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每年12名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每年398名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A等:4300元;B等:3300元;C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每年2090名左右。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1000-6200元/人/学年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9000元/人/学年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大学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扬州籍农村订单定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资助项目 | 5000元/人/学年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扬州籍大学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 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 资助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基层单位:指在政策实施范围内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以及国有农 (牧、林 )场和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主要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连续就业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 无限制 | ||
苏北计划 | 每月1800元生活补助、每年550元交通补助等。 | 资助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主要申请条件:赴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志愿服务1-2年。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6.本学年专业成绩学分积列本专业前 35%,综合素质测评列专业前 30%,无不及格科目,体育成绩须达到良好。 | 30%(特等1%,一等4%,二等10%,三等15%) |
单项奖学金 | 200元 | 在德、智、体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各项省市级以上比赛争得荣誉的学生。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两种单项奖学金,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获得者不参评单项奖,但是外语、计算机成绩优秀奖不受以上限制,且奖金可兼得。 | 8% | ||
先进班级 | 200元 | 1.思想品德好,班风正,认真贯彻执行学生管理规定,行为规范, 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 违纪行为; 2.班级学风好,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严谨求学,学习成绩较好, 班级平均学分积高于平行班级的平均学分积,及格率>80%;考风正,考查、考试无作弊行为; 3.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4.班委会、团支部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形成班 级核心,全班同学关系和睦,凝聚力强; 5.教室、宿舍整洁、卫生,文明宿舍比例>30%; 6.班级考核综合列本学院(本年级)前 30%。 | 20% | ||
文明宿舍 | 100元 | 1.宿舍有积极向上的氛围,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不参与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学校安定 团结的活动; 2.宿舍的全体学生应有文明健康的思想情操,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同学之间团结互助; 3.宿舍内有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本学期没有不及格的学生; 4.爱护宿舍的门窗、桌椅、电器等公共设施,不在宿舍私拉乱接 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5.认真执行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不乱扔、不乱倒。室内物品布置文明健康、井然有序,在卫生检查中总评成绩名列前 20%; 6.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宿舍成员本学期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 纪律处分的情况发生 | 20% | ||
新生奖学金 | 500-10000元 | 填报我校志愿,通过全国统招或江苏省提前招生,被我校录取并且入学就读的新生。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全国统招考分超过本省(市、区)一本分数线; 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全国统招考分超过本省(市、区)二本分数线且排名在同类型录取新生中前1%。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全国统招考分超过本省(市、区)二本分数线且排名在同类型录取新生中前3%。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江苏省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中总分排名在前1%或全国统招考分排名在同类录取新生中前5%的考生。 | 无限制 | ||
技能大赛奖学金 | 2000-20000元 | 技能大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260元;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00个岗位 | ||
“专接本”普通奖学金 | 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100元 | 对象:我校自学考试“专接本”在籍第一年的学生; 条件:1.思想政治觉悟高,自觉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继教院、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教育管理、教学工作。 2.学习态度端正,“专接本”各科考试成绩优异。 | 一等奖:班级总人数的5% 二等奖:班级总人数的10% 二等奖:班级总人数的35% | ||
“专接本”专项奖学金 | 杰出奖:5000元 优秀奖:2000元 | 对象:我校自学考试“专接本”学生毕业后凭借“专接本”文凭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为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条件:1.已取得正式录取通知书,且学习形式必须为“全日制”; 2.录取时间必须是取得“专接本”文凭后五年内。 | 无人数限制 1.杰出奖:凡是被我国“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专业正式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接本”毕业生。 2.优秀奖:凡是被我国普通高校正式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接本”毕业生。 | ||
社会资助 | 英科助学金 | 1000元每生 | 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②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③无不及格科目; ④体育成绩达标; ⑤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优先 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 | 每年20名 | |
奚家凯夫妇奖学金 | 每人奖励1000元/次 | 1.护理学院大二、大三在校生;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本学年专业成绩学分积列本专业前2%,如担任班级主要班干或其他部门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者专业成绩学分积需列本专业前5%; 4.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表现较为突出,在比赛中获奖。 | 每年20名 | ||
新四军华中卫校奖、助学金 | 1. 助学金:每人资助1000元/次; 2. 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次。 | 1.助学金评选标准: (1)护理学院大一在校学生; (2)新四军战士及革命军烈属的后代家庭贫困学生,且拥有政府特困家庭证明及军属、烈属证明; (3)见义勇为人士的子女,且拥有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励证书; (4)拥有政府特困家庭证明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转业和退伍军人子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奖学金评选标准: (1)护理学院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2)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 (4)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前5名(护理专业4名,助产专业1名),所修课程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 1. 助学金:资助对象不超过5名; 2. 奖学金:奖励对象不超过5名(护理专业4名,助产专业1名)。 | ||
其他社会资助 | 具体以当年资助社会团体及企业给予的资助金额及具体资助要求为准。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是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
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截至2018年9月,学校有解放、建军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94亩,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超6亿元,教学设备总值近亿元;图书馆藏书53.51万册;有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生近万名,校内外专、兼职教师763人,校内专任教师341人;截至2017年12月,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单位,共开设18个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