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04月07日
每所大学每年都是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用来帮助和激励学生。丽水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各项奖助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是高考必中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丽水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78-227104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评比对象: 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就读期间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获得评选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7.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期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 4 次。 8.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前10%。对于两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划拨给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40%,或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 40%;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7.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期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 4 次。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划拨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分秋、春两季将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当年申请资助并通过认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7.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划拨给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依据实际申请人数 | ||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淳安县、文成县、泰顺县、开化县、庆元县、松阳县、景宁县、岱山县和嵊泗县(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乡镇(县政府所在镇除外)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和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已实施入职补贴政策的按原政策实行。 | 依据实际申请的符合条件的人数 | ||
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浙江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学费补偿资助 | 根据学费确定 | 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毕业生 | 依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依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 一、奖励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获得评选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 5.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前 20%。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7.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期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 室)的次数不少于 4 次。 8.对于未达到本条第 4 款和第 5 款的条件,但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 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划拨给的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 |
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类专业学生学费减免 | 依据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类专业学费减免政策 | 就读浙江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依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 | ||
浙江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 依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临时性补助申请额度一般不超过2000 元。 | 学生本人或家庭因遭遇不幸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临时性补助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 依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 |
专项补助 | 学校和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资助对象不同情况,给予寒暑假慰问、寒衣补助、回家与返校车费补助、就业求职经费补助等专项补助 | 依据学生资助对象实际情况开展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单项奖学金200元/人。 | 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 二、评比条件: 1.热爱国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4.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期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 4次。 5.一等奖: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 15%,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无课程补考。 6.二等奖: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 25%,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5%,无课程补考。 7.三等奖::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 40%,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40%,无课程补考。 8.单项奖学金依据《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丽学院办〔2016〕118号文件具体执行。 | 依据《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丽学院办〔2016〕118号文件要求和具体评比实际执行 | |
发展性资助 | 依据丽水学院发展性资助相关规定 | 根据发展性资助理念,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可开展以下项目形式的资助: 1.学习科研项目,包括考级考证、课题立项、科研助理等。 2.就业创业项目,包括创业资金扶持、就业帮扶等。 3.体育艺术技能项目,包括体育艺术培训、考级、个人作品展或汇报演出等。 4.社会交往项目,包括举办励志讲座、社交沙龙、交谊舞培训班等。 5.社会实践项目:组织团队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 6.其他:素质和能力提升的其他项目。 | 学生资助对象和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的团队 | ||
勤工助学 |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用人单位在合理计算学生工作量的基础上确定岗位工资,以每月不超过 40 个小时的报酬计薪。勤工助学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报酬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一周工作时间最高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 1.学习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为人诚信,道德品质好; 3.工作勤快,肯吃苦耐劳; 4.寝室区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 | 依据学校实际需求和学生需求开展 | ||
社会资助 | 俞鉴励志助学金 | 每年50000元 | 一、资助对象 医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感恩意识;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40%,或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40%; 5.积极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勤俭劳动、社会正能量弘扬等方面有良好表现,可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 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分两次发放。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人数和资助金额,但一般每年同时资助不超过5人 | |
聪园励志助学金 | 每年26000元 | 一、资助对象 医学院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具有感恩意识,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40%,或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4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6.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 7.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诚实守信、勤工俭学、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方面有较突出的事迹;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 每年一等奖学金1名,金额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名,金额4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名,金额2000元/人 | ||
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 | 每年50000元 | 一、资助对象 医学院全院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为人正直,身心健康,体测合格,寝室无整改,课程无挂科,无纪律处分。 2.新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医学专业的大一新生,高考成绩通过统一折算为所有专业最高者且高考分须超过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段线或一本线 3.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每个专业每个年段评选一人,年段人数超过150人(含)可评选两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学年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者优先; 4.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奖励有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或知识、技术创新,能获得有益的效果。成果须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认定。 5.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且为特困的学生;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在年段前50%的或学习进步明显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一般为2000元/人,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科技创新奖学金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成果高低来确定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人;助学金资助的形式、人数和额度由医学与健康学院提供参考方案,于国跃校友确定方案 | ||
溪山窑奖学金 | 10000元/人 | 一、奖励对象 中国青瓷学院青瓷专业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青瓷专业,毕业后从事青瓷行业; 5.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前七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30%; 6.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 依据青瓷专业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人数,评选1名 | ||
天丰奖学金 | 5000元/人 | 一、奖励对象 中国青瓷学院青瓷专业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女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青瓷专业,毕业后从事青瓷相关行业; 5.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前七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30%; 6.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 依据青瓷专业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女生,评选2名 | ||
严建明助学金 | 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人 | 1.工学院品学兼优、有较强感恩意识、家境贫寒的学生; 2.感恩意识较强的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消费生活习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的综测、学测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前30%之内。 6.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大一学生对奖学金不做要求)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8.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期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4次。 | 助学金资助的形式、人数和额度由工学院学院提供参考方案,丽水市科技局退休干部严建明确定方案。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丽水学院(Lishui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丽水最高学府和唯一的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的基础上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是浙江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浙江理工大学牵头,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共同参与,对口帮扶丽水学院。2017年10月,学校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截至2020年4月,校园占地面积1008.16亩,校舍建筑面积38.74万平方米。下设7个二级学院,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24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983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0698人。现有教职工1117人,其中教授97人,博士200人,教育部民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19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4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3人。
丽水学院一年学费多少钱?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2022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