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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榆林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年榆林学院各专业学费:金融工程专业5000元/年;法学专业5000元/年;社会工作专业5000元/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5000元/年;汉语言文学专业5000元/年;英语专业5000元/年;;具体看以下表格:

榆林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参考)

注:数据来自于2022年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一般学费无太大变化。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2023榆林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制学费
机器人工程(蜀山校区)四年5400
金融工程四年5000
法学四年5000
社会工作四年5000
思想政治教育四年5000
汉语言文学四年5000
英语四年5000
翻译四年5000
新闻学四年5000
历史学四年4250
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5250
物理学四年5250
化学四年5250
生物科学四年6000
应用统计学四年6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28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60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年6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6000
物联网工程四年6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6000
土木工程四年6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年6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6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6000
石油工程四年26000
油气储运工程四年6000
安全工程四年6000
植物科学与技术四年600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四年6000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四年6000
动物科学四年6000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四年6500
工程管理四年5000
会计学四年5000
财务管理四年5000
旅游管理四年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6000
人工智能四年6000
储能科学与工程四年6000

榆林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奖学金

榆林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专业奖学金的评定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组织进行。第三条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四条专业奖学金按综合考评结果评定。第五条专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和荣誉称号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专业奖学金:(一)留级、试读;(二)学年内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三)学年内受警告、严重警告累计二次者;(四)学年三门课程不及格。第七条学年内受警告、严重警告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只能评定三等奖学金。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一)受校、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学生干部(含通报批评)不能参评。(二)学年内课程有3门课程不及格,不能参评。(三)综考和文化课成绩在本班后1/3者,不能参评。(四)有吸烟、酗酒、打麻将、通宵上网及其他有伤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者,不能参评。(五)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负责,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不能参评。(六)不积极主动完成工作,贻误工作者不能参评。第九条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与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同步进行。各学院(系)评定的学生专业奖学金结果报学生处审核批准后,学生处将结果报财务处。奖学金由各学院(系)领取,分十个月发放(每学期为五个月)。第十条享受专业奖学金和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奖金全部扣发;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全校通报的,奖金分别扣发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第十一条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系)负责实施。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榆林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条例》同时废止。第十三条本条例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助学金

榆林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试行)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困难资助基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依据“陕西省资助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办法”(试行)[陕教育财发(1992)3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资助范围:凡属我院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学生,学习刻苦,成绩良好,遵纪守法,生活俭朴,但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完成正常学业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困难资助基金。二、资助的条件:凡学习刻苦认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1、父母双亡,本人为孤儿,亲友无资助能力者;2、父母年老体弱,长期患重病或身体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且无亲友资助者;3、单亲家庭或父母双方均下岗,城镇居民家庭月经济收入人均不足150元者;4、农村家庭无成年劳动力且经济收入不稳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5、家庭经济困难,且家庭上学孩子人数较多,父母确实无法为其提供上学条件者;三、资金筹措及发放:1、学院从学生学费中提取1%作为困难资助基金,分为特困生资助和普困生资助两类。2、学院特困生资助按学生人数的2%确定,共分五个档次: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每年一次。普困生资助按照各系总人数分配,人均20元,由各系根据困难学生情况如实地进行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及个人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可适当增大,资助人数一般不超过全系学生总数的4%。困难资助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份进行。3、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各种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四、申办程序:1、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出具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等);2、由所在院系通过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困难情况全面了解后,视学生困难程度建立贫困生档案;3、由各院(系)依据建档情况,按照学生处下达的资助比例、条件及标准确定资助学生的档次,所在院(系)公示后,院(系)会议研究加盖院系公章,报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后执行。4、每学年学校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一次评估。由各院(系)就其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本人学业成绩,在校表现情况及资助金的使用等给予评估并报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将对贫困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应取消其资助资格。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受的资助,并追缴其所受资助的金额:1、学习不努力,不刻苦,不思进取,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者。2、有不良生活习惯,生活不节俭,有吸烟、酗酒或大吃大喝现象者。3、违反校纪校规,受院(系)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4、家庭因盖新房、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者。5、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不积极者。6、有勤工助学机会,但个人因主观原因而放弃者。六、目前其它的资助类型:1、国家奖助学金2、榆林市民政局资助3、何崇鋈教育基金4、榆林市慈善协会榆林市慈善协会与榆林学院共同商定,每年由榆林市慈善协会、榆林学院各出资10万元,共20万元,资助当年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优秀特困大学生100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元。5、对于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慈善捐助,资助对象及具体额度按照资助方的具体要求确定。

榆林学院介绍


榆林学院坐落在陕甘宁蒙晋接壤区的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特色农业基地——陕西省榆林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榆林学院。经过50多年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有层次、有规模、有特色、环境优美、人才荟萃、设施先进的现代化高校。
学校始终以服务地方为导向,坚持人才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声誉日益提升。学校现占地64万平方米(960亩),校舍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46万元,图书104.6万册,电子图书9011GB。现有化学与化工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院系(部),42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3130人,其中本科生10437人。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教改项目11项,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856人,专任教师679人,正高职称64人,副高职称143人,硕士以上学历396人,其中博士76人。有陕西省先进工作者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专家1人,省级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硕士生导师13人,榆林市拔尖人才7人。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多年来,为地方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应用型人才,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88%以上,毕业生遍布陕西及周边省区,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课题360余项,总经费3000余万元,其中,横向项目21项,经费240余万元。设有生命科学研究中心、能源化工研究中心、榆林经济研究中心、陕北文化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设有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5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产学研合作,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台湾淡江大学等16所国(境)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友好合作协议。与西安交通大学等5所高校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联合培养农业推广硕士和工程硕士。与榆林市、靖边县、神木县、榆阳区政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30余个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
学校连续多年被地方政府评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先进单位”,2007年被确定为“陕西省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2010年被全国绿化委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全面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将始终坚持立足榆林、面向陕西、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内涵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力争近期举办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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