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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科技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各专业学费:学前教育专业4400元/年;小学教育专业4400元/年;广告学专业4400元/年;应用化学专业4900元/年;生物技术专业4900元/年;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4900元/年;;具体看以下表格:

辽宁科技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参考)

注:数据来自于2022年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一般学费无太大变化。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2023辽宁科技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制学费
机器人工程(蜀山校区)四年5400
学前教育四年4400
小学教育四年4400
广告学四年4400
应用化学四年4900
生物技术四年49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49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24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4900
冶金工程四年4900
金属材料工程四年4900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4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4900
通信工程四年4900
自动化四年4900
物联网工程四年49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4900
土木工程四年49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4900
测绘工程四年4900
遥感科学与技术四年4900
制药工程四年4900
能源化学工程四年4900
环境工程四年4900
工程造价四年4900
会计学四年4900
档案学四年4900
旅游管理四年4900
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4700
药品生产技术三年45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4900
机器人工程四年4900
智能制造工程四年4900
人工智能四年4900
新能源汽车工程四年4900
智能采矿工程四年49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三年4700

辽宁科技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奖学金

学校有如下奖学金设置:(1)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2)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4)白川奖学金:每年2000元;(5)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6)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

助学金

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二章 奖学金助学金的种类、金额和比例第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和我校共同出资设立。(二)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助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由省政府和我校共同出资设立。(三)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四)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第四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和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第五条 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名额和标准根据辽宁省政府规定发放。第六条 综合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金额和比例为:(一)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6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0.5%;(二)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三)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设立下列奖项:(一)竞赛优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300元;(二)社会助学奖学金,根据捐助个人或团体要求发放。第三章 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条件第八条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条件(一)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本科生在校期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100分以上;5.申请辽宁省政府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80分以上;6.申请辽宁省政府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5(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5.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7.经学校认定,家庭贫困,生活俭朴。(二)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助学金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5.申请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6.在校期间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及辽宁省政府助学金时具有优先权;7.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生活俭朴。第九条 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突出,无迟到早退和旷课行为,学期成绩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公益劳动及其它有益活动;(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住宿学生在宿舍内表现良好,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七)在校学习满一学年;(八)一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九)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10%;(十)申请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5(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5.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15%;(十一)申请三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0.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20%;(十二)在校学习最后一学年的毕业学生只授荣誉称号。第十条 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一)竞赛优胜奖学金,奖励凡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学生工作部审定,参加全国、辽宁省等组织的有关学习、文体、制作等各类竞赛获奖者;(二)社会助学奖学金按设立奖学金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要求评定。第四章 奖助学金的评审第十一条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十二条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成绩占7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占30%。第十三条 奖学金确定学习成绩时,本科学生课程学习成绩采取学分制平均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核算并排名(详见《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学分制实施办法》),高职(专科)学生课程学习成绩采取加权平均值(∑课程(成绩×学时数)/∑课程学时数)计分的办法核算并排名(考查课成绩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计算)。凡学期内未完成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任务,有重修或补考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第十四条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缴费工作暂行规定》实行完费评奖、评优、推选学生干部制度。对欠费学生(经学院审批缓缴者除外)实行一票否决。第十五条各类助学金、奖学金(除单项奖外),不可兼得。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评定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七条 各系要将评定结果向本系师生公示一周,并将素质综合测评表、奖(助)学金申报表、评选材料、打印名单及电子档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发放。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八条荣获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学校将取消荣誉称号,收回奖金和证书,并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九条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果在未得到奖(助)学金之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获奖称号及奖(助)学金。第二十条对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发生的营私舞弊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辽宁科技学院介绍

辽宁科技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坐落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本新城,是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奇山秀水环绕,现代化的新校园,四面通达,交通便捷。
学校的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6年12月,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与本溪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联合办学,199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27所示范性专科重点建设学校之一。1998年6月,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划归辽宁省政府管理。2000年11月,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本溪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辽宁科技学院。六十多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8万余人。
学校新校园占地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2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1.07亿元。图书馆藏图书87.5万册。学校现有校内实验室(实训中心)27个,建成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6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871人,专任教师5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37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04人。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千人层次人选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学校设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以工为主,涵盖工、文、理、管理、教育等五大学科门类的26个本科专业和20个高职专业。有辽宁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示范、品牌专业4个,钢铁冶金学科被列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近三年,学校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2门。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0679人。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定位,坚定不移地走应用型办学道路,办应用型教育,依托冶金行业,立足辽宁、本溪产业集群,坚持校企合作、政产学研相结合,打造服务行业和地方的应用型特色。围绕钢铁冶金、医药、旅游等工程领域开展应用型学科建设,逐步形成稳定的学科团队和学科方向。重点面向钢铁冶金、机械制造、材料加工、制药、旅游等行业及地方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职业素质优良、能够快速适应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
学校历来把就业工作看作重中之重,积极拓宽就业领域,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友好联系的用人单位586家,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工作的“绿色通道”,工科学生主要就业于大中型企业。几年来,学校先后为首钢、宝钢、鞍钢、济钢、本钢等多家企业订单培养人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居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多年来连续被评为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乌克兰、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面对新的挑战,辽宁科技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重点,立足本溪,服务行业,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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