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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100元/年;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41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41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41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41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4100元/年;;具体看以下表格: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参考)

注:数据来自于2022年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一般学费无太大变化。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202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制学费
机器人工程(蜀山校区)四年54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4100
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4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4100
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4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4100
软件技术三年4100
临床医学三年5000元/学年
口腔医学三年5000
中医学三年5000
中医骨伤三年5000
针灸推拿三年5000
护理三年4100
助产三年4100
药学三年4100
中药学三年4100
医学检验技术三年4100
医学影像技术三年4100
医学美容技术三年4100
口腔医学技术三年410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三年4100
眼视光技术三年4100
放射治疗技术三年4100
康复治疗技术三年4100
预防医学三年5000
公共卫生管理三年4100
卫生信息管理三年4100
健康管理三年4100
旅游管理三年3700
早期教育三年3700
学前教育三年3700
特殊教育三年3700
跨境电子商务三年37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三年41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三年410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三年4100
大数据技术三年41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4100
大数据与会计三年3700
现代物流管理三年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年3700
茶艺与茶文化三年370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三年3700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奖学金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精神,进一步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见雅职院[2007]59号文)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3%以内。第五条学院设立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普通中专在校生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面10%左右。第六条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对象为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左右)及普通中专在校生中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章奖励、资助标准及基本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八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第九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第十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十一条学院奖学金的标准为:高职专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普通中专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第十二条学院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十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标准为:高职专科每人每年2000—4000元。普通中专每人每年1500元。第十四条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程序第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机构及工作职责(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其办公室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提出初步审批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2)各系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系主任(或副主任)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学生管理干部和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3)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为使评议小组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学生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布。第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一次。每学年结束前,学院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每学年开学时,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负责收集整理。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报系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3)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4)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第十八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十九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第二十条各系经过初审,于10月1日前提出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学院,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逐级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第二十一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第二十二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第二十三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院学生奖学金。第二十四条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核定情况组织评审并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11月15日前将学院当年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上报四川省教育厅。第五章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五条学院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二十六条学院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及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用好国家助学金。第二十七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各系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第二十八条学院计划财务处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对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办法同时废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助学金

资助贫困大学生相关政策介绍为解决好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一、奖,是指学校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申请的基本条件是:(1)政治合格,道德品质优良;(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包括当年考入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的基本条件是:(1)政治合格,道德品质优良;(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基础是学生的个人信用。贷款适用于经济困难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在校大学生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如:下岗证、失业证等);由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品德优良。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大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或受刑事处罚、学校行政处分的,或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或出国留学、定居的,贷款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在积极鼓励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的同时,也希望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到背信违约的危害,做诚实守信的模范。目前,贷款银行可以通过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高校学生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学生居民身份证、银行信用档案和新闻媒体等途径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除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外,贷款银行还将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并依法追究违约贷款学生的法律责任。(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三、助,是指“广州助学金”、和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一)广州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是广州市政府为资助四川省民族地区就读普通高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设立的一项助学基金。“广州助学基金”一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名额由四川省教育厅于当年划拨,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广州助学基金”受资助人必须符合下列范围条件之一,且不属于成人类学生和该年度毕业生:(1)从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绵阳市北川县考入普通高校就读的各民族全日制大学生。(2)从绵阳市平武县,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乐山市金口河区,以及雅安市石棉县考入普通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全日制大学生。(二)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两种。校内岗位由学院提供,校外岗位由学生处负责联系落实。四、补和减补,是指困难补助。减,是指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学费。我院新生父母为下岗失业人员者凭证一次性减收学费300元。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二OO五年六月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雅安市雨城区。学院有60余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
学院面向全国13个省(直辖市)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检验系、教育系、旅游经济管理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医学部8个教学系部及一所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附属医院。开设大中专专业50多个,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临床医学类和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特色引领性专业,护理专业被列为国家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项目;同时,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和临床医学专业为省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400余人,教学及后勤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有各类实习实训室(中心)23个、多媒体教室130个。有护理和药学两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在省内外建有160余个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相关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同时设有国家助学金、相关企业助学金和特困学生救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资助。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面向社会,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优势,机械电子、财经旅游和师范教育类专业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外”五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和“学院育才、学生成才、社会用才”三才有机结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指导、以学院为龙头的雅安医教联盟和职教联盟。与省内外教育、医药、卫生、旅游等系统和工商企业等百余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与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一次性就业率历年均保持在95%以上。呈现了“出口畅、入口旺、中间质量有保障”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从稳控数量到提高质量、从保证质量到打造品牌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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