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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426(国标代码)

第三条学校地址江西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200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视我院在全国各地及本省生源情况分配,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为准。

第六条我院不预备招生计划,外省投放计划未完成,调回本省参与征集志愿录取。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八条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第九条各专业文、理、三校生兼收。

第十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文史、理工、三校生类按照省级招生机构投档进行阅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则由学院调剂到“缺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在该省计划未完成,经省级招生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降分录取,录取专业为“缺额专业”。

第四章身体要求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2017年收费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学费:5000元/年/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800—1000元/年/人。

第六章奖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国家有关政策,本人申请报告,当地乡镇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贫困证明,按三级(班级,系,院)评定方法,公示后无异议,报省级学生资助中心。

第十六条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企业奖学金等多项助学奖学工程,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评定。

第七章学历证书认定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院长:曹端荣(印鉴)。

证书种类: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认定机构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网站。

第八章组织与监督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招生、学工、教务、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招生就业办为招生常设机构,负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普通高校招生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九章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联系电话:0791—85728082、85739800、87877238

传真:0791—85721007

Email:weish75@126.com

第二十二条录取信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jxswkj.com)公布。

第二十三条学院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本章程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批准成立的,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的普通高等院校,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先后为社会培养和输出了一万余名优秀的高质量实用型人才,其中有不少人已成为生物科技领域的管理者和技术骨干以及科技致富带头人,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为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
2003年公立综合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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