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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为保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简章

录取原则

专业志愿的录取:同类别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类别同一志愿报考我院未满足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

教学方式

学院针对不同生源群体,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或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类别制定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校本学分银行,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1.所有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弹性学制。可申请选择全日制授课模式或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灵活授课模式。

2.学院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可实行学分转换。

3.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1962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96万㎡,建筑面积33.1万㎡,馆藏图书75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134万元。学院拥有现代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48个。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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