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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为保证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黑龙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扩招简章

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lzk.hl.cn/)“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学校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测试形式和内容

测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

学校2021年扩招专项测试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线上测试的方式,同时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采取不同的测试形式和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总计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和时事政治两个科目,分值共计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150分。测试时长10分钟/人。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分值300分。测试时长10分钟/人。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4.对于取得相关职业等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认证通过后,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命题由学校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对在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评卷由学校组织专家、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规范。

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录取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总成绩进行。考生总成绩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方可具备录取资格,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录取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方可具备录取资格,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取得相关职业等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认证通过后,报考相关专业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

学校高职扩招分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学校公布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2021年11月25日前,若学校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学校考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与学校扩招专项考试成绩互认的高职院校有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建筑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黑龙江生态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学费资助政策及奖励政策按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黑龙江职业学院介绍

黑龙江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和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2002年10月,以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与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为基础,成立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由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与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合并组建黑龙江职业学院。据2018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占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训场所8.8万平方米、教室4万平方米、体育场馆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8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44.99万元,设有11个院部,开设48个高职专业,有专兼职教师914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810人。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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