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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由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校编辑整理通过,对于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的招生章程将会以学校性质,招生条件,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描述,具体如下:

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2011年招生计划: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011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

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5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于天津市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考生高考(微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

2011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为河北工业大学独立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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